骊城遗址公园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骊城遗址公园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秦皇岛建设网 招标公告信息 | ||||
工程编码: | 130323x15009-01 | |||
工程名称: | 秦皇岛市抚宁县骊城遗址公园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 |||
建设单位: | 抚宁县绿源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抚宁县城西北片区,属西街村土地,北邻骊城大街,西邻滨河东路,东邻朝阳路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投标资质要求: | 与工程相适应 |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共1397平方米 | |||
投资额: | 2752.4(万元) | 建筑面积: | 1397(平方米)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5-5-25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5-5-27 | |
公告标题: | 秦皇岛市抚宁县骊城遗址公园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 |||
地区: | 抚宁 | 录入人: | 抚宁 | |
内容: | 秦皇岛市抚宁县骊城遗址公园建设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抚工比(2015第4号) 1、项目比选概况 本比选项目秦皇岛市抚宁县骊城遗址公园建设工程,抚宁县绿源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比选确定 1 名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中选人。项目概况:骊城遗址公园建设工程占地6.73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绿化工程、庭院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电气工程五部分。拟建汉宫博物馆及仿古商业街,建筑面积共1397平方米,绿化面积共43123平方米,水系面积共6254平方米,园路及广场总铺装面积14010平方米;投资额:2752.4万元 ;投资性质:县财政投资。 2、比选内容 方案设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3、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乙级资格且与本工程相适应。本比选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5年5月25日-2015年5月27日,在规定时间的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外省招标代理机构还应持进冀备案证书原件)、《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领取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在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抚宁分中心(抚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领取比选文件。 5、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抚宁分中心开标厅(抚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 选 人:抚宁县绿源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屈志伟(印 鉴) 联系地址:抚宁县长征路254号 联 系 人:李哲 联系电话:******* 日 期:2015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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