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建筑市场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开展情况的通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建筑市场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开展情况的通

各县(区)住建局,市直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

我局2022年6月开展了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建筑市场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检查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疫情防控情况;根治欠薪有关情况;招投标程序、合同管理、工程款支付、劳务款项支付情况;管理人员社保、大宗材料采购、重要制度落实情况;城市建设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工程建设领域防汛、防范中小学生溺水、食品安全情况以及其他工作落实情况。

(二)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扫马路”的方式,检查了23个在建房建市政工程,下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4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4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建议书》4份。

二、存在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少数项目现场未能提供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工资发放凭证;未能提供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合同以及相对应的采购(租赁)支付凭证。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

1.个别项目未将“一金七制”相关材料上传至“桂建通平台”。

2.个别项目现场未提供农民工工资三方监管协议和专户开立证明;未提供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工资款拨付等相关材料;未提供工人花名册、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银行代发流水)以及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施工企业履职方面。

1.部分项目专项方案审批未完善。

2.部分项目仅提供部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日记;个别项目质检员、安全员日记流于形式,未能反映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

3.部分项目检查时未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4.少数项目监理例会连续两次无施工单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签字。

5.少数项目公司周检记录缺失,周检发现隐患问题未闭合处理;个别项目周检签到表造假。

(四)安全方面。

1.少数项目脚手架搭设滞后,未按要求高出作业面1.2m;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部分项目连墙件只连接一根立杆,少数项目局部或转角处连墙件缺失;悬挑层脚手架底部未全封闭;脚手架安全网破损,首层安全网未落地,随意开设安全出口。

2.部分项目脚手架与建筑主体间距超150mm未设防护措施,楼层、楼梯、电梯井安全防护措施缺失或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措施。

3.部分项目电箱箱门与箱体未采取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一个电箱控制多台设备;电线搭铁、拖地现象严重。

4.少数项目模板支撑存在叠层搭设、自由端过长(超500mm)、未能形成双层支模体系。

5.少数项目未提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及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应急救援演练记录等相关材料未完善。

(五)质量方面。

1.部分项目梁板存在蜂窝、麻面、涨模、烂根现象。

3.少数项目地下室顶板、剪力墙、屋面板等部位渗水。

4.少数项目砌体灰缝不饱满,墙体砌筑不规范。

5.部分项目现场搅拌点无计量设备或计量设备无可操作性。

(六)监理方面。

1.部分项目检查时现场部分人员岗位证件已过期。

2.部分项目监理规划无编制人、审核人签字或者签字与实际不符,监理规划无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识别内容。

3. 部分项目未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验收记录及监理通知单。

4.少数项目公司季度检查、项目部周检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无闭合处理资料。

(七)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情况。

市直在建项目已基本按《2020年贺州市城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专项行动方案》内容加强现场标准化管理,个别县(区)极少数项目扬尘治理措施有待加强。

三、落实整改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检查组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都下发了执法文书,要求各企业及时整改,并实行复查销案制度,要求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项目整改到位,并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登记、汇总、总结,保证施工安全。

四、处理意见

受检项目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直接或责成辖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执法文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本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做出如下处理:

在本次检查中,有4个项目由于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不到位,造成施工现场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被下发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建议书》,现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具体名单见附件)。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各县(区)住建局要按照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要及时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做好本次督查存在问题的整改复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整改到位,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并将此次检查问题较多项目列入“严管重罚”名单,对不整改和不完成整改的项目要加大处罚力度。

(二)持续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稳定。要求各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各县(区)住建局切实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必须按要求建立监管台账,开展不定期的随机抽查,没有台账,视同不落实。督促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强“严管重罚惩防并举”行动,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健全完善和落实工作。彻底排查整改现场隐患,以防坍塌、防高处坠落为重点,全面检查整改加固防护设施,改进安全防护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的作业环境,强化监理企业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力度,切实履职到位,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要求其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核实,做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组织开展各类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各县(区)住建局要对乡镇的项目加强监管,重点检查保障性住房建设、乡镇教育项目等重大民生工程,持续严厉打击非法建筑施工行为,持续严厉打击非法建筑施工行为,强化建筑安全层级督查力度。

(五)各县(区)住建局应指定专人负责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引导企业走质量治理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道路,加强对新政策、新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

(六)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各县(区)的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参照六个一律、八个百分百、扬尘治理十四点要求落实扬尘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成果。

附件:通报批评项目企业一览表

贺州市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0日


附件

通报批评项目企业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1

贺州晋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3#厂房4#厂房、5#厂房

贺州晋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广西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桂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

五协标准厂房(电子及其他产业类)项目一期

贺州现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3

贺州姑婆山天沐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一期46亩启动区)

广西天沐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颍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同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新伟城7#、8#楼地下室项目

富川新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广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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