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芳东区保障房加装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洁芳东区保障房加装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 信息发布时间:2022-11-30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洁芳东区保障房加装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洁芳东区保障房加装电梯项目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211-******-04-01-******备案,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住房保障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洁芳东区。
2.2 建设规模:洁芳东区4幢、13幢、15幢建筑结构层均为5层,共8个单元,在单元楼外加装8部无机房电梯。
2.3招标范围:洁芳东区4幢、13幢、15幢共8个单元加装无机房电梯,含电梯供应、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售后服务等;本次招标共8台额定载重量630kg ,5层/5站/5门无机房电梯,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表。
2.4 工期要求:满足本项目的工程总进度要求(200日历天),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及时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通过。
2.5 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发的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
2.6 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185.00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3.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证书、有效期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证书(或已更换新证书: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证书,且具体产品范围型式试验证书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电梯技术参数要求)。
3.3所投电梯不能为贴牌产品(OEM产品),投标人出具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4经销商须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经销资格证书和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唯一产品授权委托书;还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证书(或已更换新证书: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且具体产品范围型式试验证书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电梯技术参数要求),如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投标人应出具由制造商负责安装的承诺书;
3.5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10年及以上的生产经历;
3.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12月 02 日。招标人将于2022年12月05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07 日09时30分,地点为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会议室)。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投标文件递交采用邮寄方式 (建议采用顺丰快递或邮政EMS),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 12月06日17时 00分前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寄至招标代理处(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具体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凡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贴封条,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邮寄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建工大厦B座4楼招标代理室,收件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76*****088;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各投标人务必随时跟踪邮件配送进度,以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且邮包外层注明本项目工程名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上发布。
7. 特别说明7.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住房保障开发有限公司,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收款账户名称:平湖市住房保障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营业部;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平湖市住房保障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梅园路1333号 | 地 址:平湖市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先生 | 联 系 人:罗女士 |
电 话:0573-******** | 电 话:135*****756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2022年11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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