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2023年老旧小区A区综合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西陵区2023年老旧小区A区综合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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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n西陵区2023年老旧小区A区综合改造工程已由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西发改投[2022]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和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湖北西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n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n1、项目名称:西陵区2023年老旧小区A区综合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n2、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对西陵区31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老旧建筑154栋,改造建筑面积33.49万平方米,改造总户数3722户。建设内容为:老旧小区房屋修缮及立面整治,门禁、扶手等安防系统改造,供排水管网升级改造,供电系统改造完善,小区内供气管网优化升级,小区内道路、围墙、照明、通信、绿化、垃圾收储、公共服务设施等相关基础配套改造等。
n3、建设地点:涉及老旧小区 31 个,绿萝路20号家属小区、香居丽景、绿萝路61、65、71、75、西陵二路72、山庄家园小区,山庄庭园小区、果园二路4、6号小区、果园一路8号小区、东山大道128 号园林小区、东山大道136-138 号小区,强华大厦片区小区、云集路15 号小区、气象局小区、湖堤街3 号小区、东山干休所、航海仪器厂宿舍、东山大道 119 号、金家合2号、桃花岭小区、隆康路9号、叉车厂住宅小区、 新华书店小区、云集路39 号水利局小区、平和里20号教育局小区、平和里杂居小区、文化官小区、二马路24号小区、自立路1号小区、颐环大厦(二马路34 号)、工行小区、红星路军分区小区、红星路20号无线委小区。
n4、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n(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含海绵城市建设)内的方案优化、文创方案、宣传、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绘制,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且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文创方案、宣传、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绘制、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n(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竣工后缺陷修复工作等。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过程的所有工作。
n5、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n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n7、设备、材料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n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n9、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工程建设内容。
n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n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n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n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n(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燃气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资质不做要求)[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n(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n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n(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n(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n(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
n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n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n(1)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n(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n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n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一人具备机械类(C1证),另两人具备土建类(C2证)或综合类(C3证)】,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n说明:(1)在投标阶段,投标人若无法提供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满足上述第(9)条要求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可按文件格式要求上传《人员承诺书》。
n(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将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上传《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下载)
n(3)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n重要提示: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及证号。
n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所有人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上传上述人员2022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n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信用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n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n1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n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n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n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n(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n(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n(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n(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n(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n(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n(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n1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联合体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微企业):
n(1)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n(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40%,若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达不到40%,应补充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与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累计达到4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n(3)大型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4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n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n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n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n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10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n五、投标保证金
n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n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n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n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n七、开标
n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n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n八、合同签订
n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n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年11月3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n十、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zyjvyichanggovcn)。
n十一、联系方式
n招标人:湖北西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n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外正街15号碧水兰庭5号楼2楼
n联系人:左嘉
n联系电话:0717-*******
n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n地址:宜昌市高新区汕头路东山康城2栋807室
n联系人:陈勇
n联系电话: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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