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丹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1-30 至 2022-12-07
撰写单位: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贲晓霞
(丹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丹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92,700.00
最高限价(元):6,092,700
采购需求:
1.1背景介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通过统一制度、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提升服务,增强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协调性,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促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0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加强区域医疗服务能力评估,合理规划各类医疗资源布局,促进资源共享利用;持续推进医保治理创新,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医保治理格局,实现全流程、无缝隙公共服务和基金监管。

2022年6月16 日,国家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应用的通知》(医保办函〔2022〕33号),进一步深化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应用,解决群众就医购药“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在线上线下就医购药等领域应用,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推进医保移动支付落地应用。

正是在这一系列政策文件的指导下,迫切需要打破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建设丹东市医保中心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推动“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创新,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事项“一窗办”、线上就医购药,有效减少疫情期间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国家医保便民服务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双通道”供应保障机制,提升医保便民服务保障水平。

1.2建设目标

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丹东市医保中心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强化医保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推进医保移动支付落地应用,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现医保综合柜员制、互联网医疗保障接入、自助终端服务、门诊慢病体检服务、电子处方流转和基于人脸识别的移动稽核服务等便民、惠民举措,助力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再提升,扎实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3建设内容

依托辽宁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的具体要求,遵循云平台、微服务、分布式、中台化等主流技术路线,建设丹东市医保中心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主要包括综合柜员制、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接入、自助终端一体机管理系统、业务支持管理系统、医保处方流转平台、门诊慢病体检系统、财务系统、ORC识别扩展系统、基于人脸识别的移动稽核系统等内容。

1.3.1 综合柜员制

1. 业务统一受理

主要包括业务采集与受理、业务受理查询、业务事项维护、受理材料维护、业务重新分配、智能引导、特殊业务受理、待办综合处理等建设内容。

1)业务采集与受理

提供业务的统一采集与受理,包括业务采集、业务受理、业务反馈等环节。

2)业务受理查询

提供业务受理查询,按照办事人姓名、办件编号、事项名称等条件受理人业务,及时掌握事项的处理结果和详细信息。

3)业务事项维护

支持图形化工具定义经办事项及业务流程。

4)受理材料维护

根据每个业务事项经办需要配置所需提交、查验的业务材料。

5)业务重新分配

当业务自动分配后,如果一直处于未办理状态,可对业务进行收回并重新分配,记录重新分配原因,分配且原因为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无法办理的,可手工进行重新分配。

6)智能引导

针对综柜前台受理业务,对业务校验资格、受理材料检验,业务流程进行引导。

7)特殊业务受理

针对特殊业务,在窗口进行受理经办,对受理事项的详细信息进行管理,预审信息,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处理办理事项。

8)待办综合处理

针对所受理的业务事项,按照受理渠道、事项类别、分中心、经办岗位、经办时限、进度情况、结果情况等维度对受理的业务进行分析统计。

2. 业务标准化管理

配置政策法规库,管理政务服务项目目录、政务公开信息,配置办事流程和办理过程所需材料,设置风险点等,为政务公开提供标准化信息,为经办人员提供办事参考和智能帮助,为事项办理提供标准化流程模板,为监督提供标准化依据。

1)业务标准管理

建立业务标准管理,为医保业务标准撰写、管理、查询、监测以及医保业务标准公开提供信息化支撑。

2)信息标准管理

将严格遵循国家医疗保障局的各项信息化标准规范要求,从数据库设计、软件架构、系统集成、数据等方面进行信息标准的建设。

1.3.2 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接入

对政务部门数据业务接入管理,包括政务服务网接入、辽事通应用服务接入、好差评服务系统接入、电子证照共享服务接入。

1. 政务服务网接入

政务服务事项是网上政务服务的基础,是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在网上信息公开、规范运行和有效监督的依据。市级医保需接入全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按照国办最新规范标准,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标准化、精细化梳理,补充完善目录清单、实施清单要素进行,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库汇聚、一库管理、数据同源。

2. 辽事通应用服务接入

辽事通APP应用服务接入,是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我省政务服务能力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有效抓手,是转变政府职能,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必要手段。

3. “好差评”服务系统接入

市级医保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与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的对接后,按照省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标准与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进行对接。

4. 电子证照共享服务接入

电子证照“一证一接口”服务是依据证照类型发布的接口服务,接口路径中 的“证照类型代码”可调用“证照类型获取服务”获取。除单独列出的“电子营业执照”、“国家社会保障卡”外,其余的证照均可通过“一证一接口”服务调用。

1.3.3 自助终端一体机管理系统

建立统一的线下查询缴费经办自助服务渠道,为公众提供权益信息查询、政策法规查询、政务信息公开、信息资讯、个人医保查询、缴费信息查询、密码修改等功能。实现医保参保人员的信息同步。

1. 首页

自助服务终端开机后,自动进入首页,系统可提供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社保卡管理、人事人才等方面的基本功能。

2. 系统登录

支持多种登录方式(包括社保卡和身份证刷卡登录)。用户可使用社保卡(医保卡)、身份刷卡验证登录人社自助服务终端系统。

3. 医保服务电话

查询医保局的地址以及电话,让百姓、居民快捷的查找电话地址,高效快捷的咨询和办理医保业务。

4. 高值审批定点查询

通过输入省、市、区查询本省、本市、或者区的拥有高值定点审批资格的医疗机构。

5. 高值购药定点查询

通过输入省、市、区查询本省、本市、或者区的拥有高值购药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

6. 个人参保信息查询

查询个人的参保信息,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信息等。

7. 个人账户信息查询

查询个人账户信息,可以查到账户余额、个人收入金额、单位收入金额等信息。

8. 个人缴费记录查询

查询登录人的个人缴费记录,并且可以查询城乡居民的缴费记录以及城镇职工的缴费记录。

9. 个人支出记录查询

查询参保人的所有消费记录,包括在哪家机构以及药店消费,消费的总金额、基金支付金额、以及本次消费的时间。

10. 异地就医备案信息查询

查询登录人的异地就医备案信息,包括备案类型、备案地市、备案开始时间、备案终止时间。

11. 生育待遇查询

查询本人在保险公司生育保险缴费月数、享受生育津贴天数、报销金额等信息。

1.3.4 业务支持管理

业务协同管理。与委办局之间的数据共享协同服务管理,包括:人社业务联动、税务业务联动、扶贫业务联动服务、卫健委业务联动服务、发改委业务联动服务、民政业务联动服务、公安业务联动服务等。

1.3.5医保处方流转平台

1. 中心处方流转系统

中心提供处方审核、处方追踪和处方监管功能,提供CA签名及处方有效性校验功能,提供药店、医院、药企入驻及审核功能,提供库存量警戒线预警功能,提供处方二审功能。包含地市级处方流转中心建设。

1)处方追踪

提供处方信息及签名信息,处方流转各环节信息的追踪。

2)处方监管

对处方流转到平台,根据用户支付、药师审方、药店抓药、药品验收等环节对处方信息进行监管,并标记出现异常的环节。

3)药店入驻

开启药店入驻管理功能。

4)药店审核

开启药店入驻审核功能。

5)医院入驻

开启医院入驻管理功能。

6)医院审核

开启医院入驻审核功能。

7)省级处方流转中心接口

提供电子处方上传、处方审核结果反馈、处方购药结果反馈、电子处方撤销等省级处方流转中心接口。

2. 医院处方流转接口

给医院门诊医生提供处方发送平台,提供处方签名、药店绑定、药品对照等功能。通过接口将处方拉取至流转平台,收费后再通过中间件将医院信息系统的处方标记为已收费。

1)处方开具

患者线下就诊,也可通过视频复诊,由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开具处方,生成处方笺。主要包括基本药物标志、化学名称、病种编码、药品数量、药品剂型、药品剂量单位等信息。

2)处方上传

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用户的电子处方上传归档。电子处方上传至电子处方中心时,由电子处方中心生成电子处方凭证码,实现“一方一码”,作为可全流程追溯的唯一标识。

3)医生签名

医生对流转处方进行CA签名。签名生效之后的处方,才可以进入到处方流转平台。

4)处方调取

获取医生自己开具的流转处方,生成处方笺。提供历史流转处方及其状态。

3. 药店收费及流转接口

提供定点药店收费及处方审方、购药的处方接收系统,提供处方获取功能,提供处方发药功能,提供药品对照功能,提供药品上架功能,提供药品物流配送功能。

1)处方下载

提供处方下载获取查询功能。主要包括病种编码、病种名称、定点医疗机构编号、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医保处方号等信息。

2)处方审核

由定点药店的药师对获取的处方进行审核,药师进行审核签名。

3)处方收费查询

提供线上支付处方查询,扫码获取线下支付处方。

4. 患者移动就诊系统

依托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或支付宝生活号/小程序,实现医保在线处方查询、处方明细、医生签名采集等功能。

1)处方查询

可选择时间段范围、医药机构、人员姓名等信息查询历史处方信息。

2)处方明细

患者根据医生开具的医保处方,显示处方明细,包括药品名称、药品数量、药品单位、药品规格和处方金额等信息。

3)签名采集

对具有处方开具的医生,进行医生签名信息的数据采集。

1.3.6 门诊慢病体检系统

定点医疗机构对体检材料进行扫描,传输体检相关详细信息。定点医疗机构能对其它医院审核的体检情况进行复审。经办机构能对医院体检材料进行分配,能查询人员体检情况和相关材料,能关联信息系统进行备案。

主要包括体检档案扫描、医院体检申报、医院体检复审、体检档案分配和体检审批备案等功能。

1.3.7 财务系统

1) 基础数据管理

业务财务一体化通过信息交换与共享、业务联动与协同实现业务经办与财务管理间的无缝衔接、业务到财务以及财务到业务间数据流及业务流双向的顺畅流转,满足医疗保障账账相符、账表相符的要求。实现统一单点登陆、统一组织结构、统一权限管理、统一基础资料、统一门户集成。通过统一的基础资料、系统配置、接口配置等基础信息管理,规范主管部门、下级单位的业务和财务管理所涉及的基础资料,便于查找、理解和管理。以统一的财务工作平台,实现集成业务办理,更好地实现对内、对外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组织结构管理:统一的权限组织结构管理,支持多层组织结构、用户授权管理,满足高效、共享基础资料管理要求。

2、单位管理:支持维护单位的基本信息(单位编码、单位名称、负责人、电话、地址),设置停用、启用状态。

3、安全管理:平台支持密码有效期限、密码输入次数、用户密码强度检查、通讯报文加密设置;

4、权限管理:采用统一的权限控制机制,根据角色、职位确定的用户权限的控制,对数据进行权限控制,可实现一人多限,限制保密信息的数据交换,维护平台的角色信息(角色编号、角色名称等),设置角色拥有的明细菜单功能权限。

5、用户管理:维护平台的用户信息,设置用户所属单位和角色,一个用户可以对应多个角色,支持归口部门统一维护和使用人自行维护。

6、提供接口组件:实现财务软件系统与其他第三方软件的应用集成,分为财务软件提供的标准对外接口和访问第三方软件的接口等。

2) 账务处理系统

账务处理是财务核算的基础核心模块。系统通过对会计科目、功能科目、经济科目、项目核算、往来核算等多项辅助核算项的基础资料的管理,日常财务工作中的会计凭证的录入、审核、记账、转账、结账处理,及账簿的查询和打印,达到完整的财务核算的要求及基本的财务辅助控制目标,并实现各种财务报告的查询,满足单位的基本财务管理需要。

1、支持多单位、多账套的管理要求,要求能同时建立管理多个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账套。

2、各账套的科目在统一规范的会计科目体系的基础上能满足各单位核算的个性化需求。

3、支持按照会计科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体系的要求,并能够按照资金性质、支付方式、支付类型自动生成各个科目体系的总账、明细账、科目余额表以及支出功能分类与经济分类的综合分析表、财政支出月报表等多种统计分析资料。

4、查询功能。能够提供报表-账-凭证-原始附件的联查、自定义查询条件等多种查询机制。

5、具有完善的统计、项目等辅助核算功能,为部门核算、项目核算提供简便快捷的核算方式;能够分部门、分项目、分单位以及自定义的核算类别进行辅助核算;能够自动生成各单位、部门、项目的总账、明细账,不仅能了解到各项财务数据的总体情况,更能直观清晰地了解到各单位、部门、项目各项财务数据的明细情况,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详尽、可靠的数据资料。

6、支持功能科目、经济科目在菜单中独立管理,可按财政部每年下发的功能经济分类自动更新。

系统需支持在编制凭证时对所有科目实现预算管控。

7、凭证管理:凭证的录入、审核、记帐、凭证汇总、凭证查询、凭证插入、凭证重新排序及自动凭证录入功能。

8、帐簿及辅助帐的查询和打印:总帐、明细帐、辅助帐、多栏帐、日记帐等,账簿查询需单独设置按功能科目分类查询、经济科目分类查询、往来单位查询、部门查询、个人往来查询等菜单,便于操作并及时查询收入和支出情况。

9、期初数据管理:期初数据的录入、试算平衡、自动纠错等功能。

10、期末处理:期末结转期间的收支、月结、年结、往年数据的查询,系统需能自动结转收支凭证等。

11、支持灵活的打印输出功能。可以自定义灵活多样的凭证、账簿等打印格式,可以支持总账、明细账、多栏账、数量账、日记账打印。

12、支持按月、按年两种结账方式的结转,可以自动结转并生成结转凭证。

13、具备与资产管理中的资产自动计提折旧并与财务系统无缝衔接,自动生成资产折旧凭证。

14、具有跨年度账务系统数据查询功能。

15、提供新旧会计制度的自动衔接,当会计制度发生变化时,可在一个数据中心中,将旧会计制度的科目余额、辅助余额自动转入新会计制度的科目,保障数据的延续性。

16、支持多任务窗口,支持一个人在同一台计算机上多张凭证的同时处理以及凭证能够进行电子附件的上传和保存、传递和查询。

17、凭证可以任意调整字体,凭证支持导出成Excel格式同时支持Excel格式凭证导入。

18、支持账表连续打印输出、套打单据、套打账表。

3) 电子报表系统

电子报表系统提供灵活方便的用户报表自定义功能,可根据需要制定各种财务报表,定义报表公式,实现从账务处理系统等模块取数,自动生成财务报表,包括各部门的汇总、统计分析表等,有较强大的数据报送、汇总和分析功能。

1、报表全部存储于数据库,支持多人并发操作,数据安全性高。

2、所有报表源于表样,使得报表规范化。

3、单位报表自动按表样生成,无需复杂操作。

4、浮动表设置简单,数据可靠,支持叠加的行或列多浮动区域。

5、丰富的表元格式,广泛适用于各种报表的生成。

6、丰富的取数函数,使电子报表与其它模块无缝连接,数据充分共享。

7、提供数据库查询接口,可以将数据库的数据读入报表,进行查询分析。

8.独特的“多表页工作簿”功能,使主管单位分析众多下属单位的报表变得轻松自如。

9.强大的汇总功能,有效满足监管管理的要求。

10.用单位树可以定义下属单位的分级代码,通过软盘、远程通讯、广域网和Internet 进行报表的上报、下发,可以利用Internet查询报表、适合跨地域的报表汇总。

11、支持导入导出,可以导入Excel格式的报表,导出为Html、TXT和Excel格式。

4) 智能过账平台

医保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接口,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

智能过账平台可以同账务系统相连接,智能过账平台采集的数据可以直接生成账务系统的凭证。

1. 基金收入管理

实现对基金收入的管理。

2. 基金支出管理

实现对基金支出的管理。

3. 对账管理

同步支持业务经办、基金财务所涉及的对于基金收支数据的对账管理。

4. 基金运行维护工作台

实现对基金运行过程的维护。

1.3.8 OCR识别系统扩展

在现有医保OCR识别系统基础上,对OCR识别系统进行功能扩展,强化对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和医疗费用明细单据的专项识别,提高原来业务系统的文字识别和表格识别的精准度。

扩展点位设备的技术参数满足以下要求。

(一)扫描仪

n 扫描元件 CCD

Ø 光学分辨率 600x600dpi

Ø 扫描范围 215x863mm

Ø 扫描速度 30ppm

Ø 色彩位数 48位

Ø 灰度参数 256级

Ø 自动进纸器支持,50页

Ø 工作噪音<55dB(A)

(二)OCR

n 支持语言种类

Ø 支持中文简体、英文识别,识别率到99%以上。

n 支持平台

Ø Windows各版本操作系统 32位 64位

n 图象格式

Ø 支持TIFF,图像PDF,BMP ,JPG,PNG等格式

n 图像的读取;

Ø 可以对图像由于扫描引起的倾斜进行自动校正;

Ø 可以自动旋转图片至正向位置(自动旋正);

Ø 可以对图像进行自动版面分析;

(三)应用软件

1、医疗费用明细单据智能审核

1)速度:

平均单页作业时间≤5分钟,平均10页操作时间≤30分钟

2)误差范围:

系统误差4%范围内

2、医疗费用结算单据智能审核

1)速度:

平均每张作业时间≤20秒,平均100张操作时间≤15分钟

2)误差范围:

系统误差4%范围内。

1.3.9 基于人脸识别的移动稽核系统

采用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以生物特征数据、行为数据等为基础,结合大数据引擎等支撑服务,与生物特征库、图像库等开展比对分析,提供针对住院医疗行为的智能化无感知场景监控管理。

1. 医保场景监管

将生物识别、互联网+、智能视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应用于医保监控场景,建立基于计算机视觉的医疗保障智能场景监管平台,实现人员身份核查和医疗行为监管、诊疗数据和服务影像的实时对比、同步在线监控,从而确保医疗行为真实性、提升监管效能、防范基金流失。

2. 移动督察系统

通过移动稽核系统特有的“在院病人核查”功能,即可随时随地查询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在院人员信息、调取在院人员电子照片和主管医护人员电子签名、实现违规违约证据上传和稽核信息自动汇总,对可能存在的冒名住院、挂床住院等违规违约现象进行监督、管控,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收治住院行为。

1.4项目技术要求

1.4.1软件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软件必须是模块化设计,并且保证任何软件模块的维护和更新都不影响其它软件模块,软件具有容错能力。

(2)应用软件应采用友好的图形化窗口的用户操作界面,可操作性强,而且操作界面应力求简洁、直观,具有全中文界面,有向导性功能,支持工作台化管理,有利于简化操作,并提高操作效率。

(3)灵活设计和详细规划系统操作权限,支持功能级、数据级权限控制,可按原子级业务、业务组件、业务流程分配系统操作权限;支持角色管理,个性化角色工作台展示业务组件、业务图表。

(4)供应商在供货时提供最新版本的软件,提供的软件在不同时期软件版本应能向下兼容,软件版本易于升级,且在升级的过程中不影响业务的性能与运行。

(5)供应商产品应支持当前主流数据库、中间件及云数据库,并且支持国产数据库及中间件。

(6)供应商原则上须使用招标方所提供的第三方软件,如遇特殊情况,需使用其他第三方软件,需要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7)供应商提供的应用软件要求支持信创技术适配,具备信创技术适配能力,满足未来3-5年信创适配转型需要。

(8)供应商完成应用部署后,需要对应用代码及所使用的云资源进行安全策略优化,确保招标人通过等级保护三级测评。

(9)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医保便民、惠民服务,解决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问题。针对综合柜员制系统、医保处方流转系统等业务系统需利用短信息与平台用户进行互动,实现身份认证、业务提醒、进度查询等功能。供应商须实现业务平台与运营商短信业务对接,以满足平台运行需要。

1.4.2软件性能要求

1. 应用系统支持访问的总用户数不低于 2000 人,最大支持在线用户数不低于 1000 人。

2. 应用系统支持的最大并发用户数为 ≥500 人/秒。

3. 在稳定性上,应用系统能够连续7×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平均维修时间MTTR≤2h;

4. 应用系统要求交互类业务平均响应时间不大于10秒,查询类业务平均响应时间不大于5秒,交易接口类单条记录平均响应时间不大于5秒、多条记录(100 条)平均响应时间不大于5秒。

1.5项目服务要求

1.5.1项目管理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本次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方案,本包投入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包括项目人员名单(提供人员名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安排的项目人员必须固定,若有替换,必须与招标方协商。此外,供应商所安排的开发和运维人员必须专职于本项目的开发和维护。供应商应承诺提供现场实施服务。

(1)运维期驻场人员要求

本项目运维期内需提供至少1名本项目专职长期驻场工程师,驻场工程师工作量不额外计费,驻场工程师具备本系统进行修改、调整能力,并按客户要求调整本系统。

注:在项目启动后,建设方现场确认,实际参与项目人员与投标文件人员需保持一致,一经确认,未经建设方允许不得更换。

(2)系统优化服务

本项目服务期内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系统性数据梳理和整体优化,确保数据管理效率。

(3)保密内容

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中数据(包含原始数据和衍生数据)全部为招标方所有,全部列入保密范围,供应商不得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导出、分析以及移作他用。

(4)源代码和产权要求

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中的全部源代码(不包含既有知识产权类和工具)和知识产权全部为招标方所有,供应商需在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1年内,在招标方提出要求的3天内无条件提供本项目源代码。

1.5.2项目培训要求

为使招标方操作人员能够了解信息系统的建设思想、主要功能和操作规程,能够熟练应用这一系统辅助开展工作,并能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各种改进意见。根据人员对系统的使用特点不同,对应用人员的培训分为三个层次:

(1)对领导培训的主要目的是使有关主管领导对系统有一定的了解,同时能够应用系统进行决策、指挥工作。

(2)对其他应用人员的培训,主要使他们在各业务环境下能够很好地利用系统完成相应的专业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3)系统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

运维人员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系统整体知识培训、业务系统培训等。通过培训使项目运维队伍能够充分了解本项目。

1.5.3售后服务要求

(1)针对所有软件,供应商应提供项目验收后1年的免费维保服务。

(2)在软件维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备及人员、专用服务电话),提供7*24 小时的响应服务,保证在任何时候招标方人员都能及时找到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如遇驻场人员无法解决的问题或招标方认为需要,供应商的技术人员应在12小时内赶到现场支持。

(3)所供软件出现问题时,其响应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一般故障处理时间不大于4小时;特殊情况下,故障修复时间不大于24小时。

1.5.4技术文件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必须能够满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验收及维护的全套文件,应符合《地方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验收指南》(医保网信办〔2021〕13号)要求及项目监理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1)系统说明文件(需求报告、设计报告、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等)

(2)技术手册(安装、操作、维护、故障排除、培训文档等)

(3)详细的工程日志(实施进度计划等)

(4)系统完整文档

其中,(1)(2)项必须在安装调测前提供;(3)必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时提供,并在工程实施后1个月内汇总移交。所有的文档必须包括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4)在工程完成验收后,投标人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

1.6项目计划要求

要求在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系统部署上线。上线合格后三个月内完成系统正式上线和验收,请供应商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保证本工程按期完成。

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招标方有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责和权利,供应商应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制定详细合理的进度计划,确保双方能及时了解所需的信息。

1.7项目验收标准

(一)验收总体要求

本项目上线完成后,启动项目验收工作。按照丹东市医保中心验收标准要求,满足招标方提出的业务需求。如果项目未完成验收前,由于相关政策导致业务发生变化进行升级或调整,中标方应按照最新政策和最新技术标准方案完成本项建设。

项目由丹东市医保中心统一组织,招标方与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双方根据最终验收情况,编写最终验收报告。中标方应完成项目验收资料的准备。

(二)验收组织

项目验收由招标方组织进行。

(三)验收流程

(1)招标方组织成立验收组,负责开展验收的先期基础性工作,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招标采购、档案资料、预(概)算执行和财务决算等情况,提出验收评价意见和建议。

(2)招标方依据相关批复文件、招标采购文件、合同,对项目的工程、技术、财务和档案等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四)验收内容

(1)审查项目的建设目标、规模、内容、质量及资金使用等情况。

(2)审核项目形成的资产情况。

(3)评价项目交付使用情况。

(4)检查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五)验收相关材料

供应商须负责整理并提供以下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合同、项目建设总结、项目招标相关文档、项目建设相关文档、验收报告、软件测试报告、安全测评报告等。

1.8其他要求

(1)当招标方有新需求,而本文又未包括或与本文不符时,则应符合招标方新需求;对于招标方尚未有标准的,而本文又未提及的部分,供应商提出其标准,留待双方认可后执行。

(2)供应商应确保其技术建议的可行性以及所提供服务和产品的完整性,若出现由于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不全面而导致系统功能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由供应商及时无偿补足,并负全部责任。

(3)供应商承诺承担驻场工程师就餐和相关差旅费用,并提供驻场工程师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月30日前完成系统部署上线,上线合格后三个月内完成系统正式上线和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2年12月0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腾讯视频会议进行线上开标,腾讯会议房间号码为753 184 52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用腾讯视频会议进行线上开标,腾讯会议房间号码为753 184 525。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本项目不需要提供备份文件。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6.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当日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实施疫情管控。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青年大街67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 0415-*******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10*****000151(咨询电话: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李明浩
电话: 04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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