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昆明市呈贡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昆玉高速公路12公里至16公里+700米(呈贡收费站)路面保洁项目”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谈判申请人)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昆玉高速公路12公里至16公里+700米(呈贡收费站)路面保洁项目
(2)采购内容:昆玉高速公路12公里至16公里+700米(呈贡收费站)路面保洁项目,总采购预算为45.2万元;具体相关参数如下:
采购明细
序号 |
分项工程名称 |
配置、规格或详细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单项预算
(元/年) |
1 |
收费站清扫费 |
人工工资每人每月1600元 |
4 |
人 |
19200.00 |
2 |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清扫费 |
人工工资每人每月1600元 |
14 |
人 |
19200.00 |
3 |
车辆清扫费 |
每周一次 |
1 |
项 |
60000.00 |
4 |
护栏清扫费 |
每周一次 |
1 |
项 |
46400.00 |
(3)服务期限:壹年。
(4)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及标准执行,满足招标人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
(5)资格要求:
5.1谈判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能独立完成谈判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5.2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5.3 企业近三年(2012年至今内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5.4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资金情况。
5.5拟派往本项目的其他分管人员不少于21人,至少5人具有3年以上的环卫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工作经验,不得兼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的管理人员,且在本项目服务合同期限内不允许做更换。
5.6设备: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自有扫地车辆不少于1辆、护栏清扫车辆不少于1辆(自有车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登记证、保险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如非自有车辆,则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保险复印件及租赁合同等能证明该车辆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5.7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评标结果公示期7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采购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