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展示馆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展示馆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MJL-SJ1543
开标时间:2015-06-1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展示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沙发改[2014]基字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及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选定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展示馆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2.2建设地点: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
2.3项目规模:工程投资约400万元。
2.4工期要求:优化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开工工期为具备开工条件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三天内进场。
2.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招标内容、规模
3.1招标内容包括布展区域内(以附图为准)陈列布展(含展区内建筑装饰)及室外环境设计与施工,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总投资约4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2.1 设计:
(1)建筑装饰设计:布展区域(附图范围内)建筑装饰设计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布展区域内建筑装饰设计需服从本项目总体建筑设计单位的管理与协调;
(2)布展设计:布展设计分为“低碳生态、招商服务、规划展览”三个主要展区,三个展区必须主题明确又能互相关联;展台、展板、多媒体展示(含相关影片制作)、各种实体模型、艺术装置等陈列布展从设计方案到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3)展示内容应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的思想体现于整个布展设计的全过程中,让规划展示馆发挥其展教功能,科学规划以自然舒适、轻松愉悦的形式传达给公众,表现出人文自然和谐。
(4)力求科学规划与综合艺术完美结合。尽可能用新技术和新成果通过声、光、电、机械、数码、信息、多媒体和网络等手段,以综合艺术的形式展示科学规划的魅力。
(5)力求规划与教育紧密结合,通过静态展示、动态展演、参与互动等方式,让公众在潜移默化之中受到规划教育,对规划知识和规划建设产生深刻的记忆,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
(6)展示方式:根据不同内容,采取相应的主色调。采用展板、弧幕投影、展示柜、幻影成像、主题雕塑、视频短片、艺术造型、留言系统等设计方式,在传统图文展示的基础上,大量运用声光电等高科技手段进行展示。
(7)设计应将工程造价控制在400万元以内。
3.2.2 施工:
(1)建筑装饰施工:布展区域(附图范围内)建筑装饰(含电气工程)施工;
(2)布展施工:展台、展板、模型、艺术装置、多媒体展示(含相关影片制作),综合布线、设备、多媒体系统集成的采购及安装(含查询系统、投影演示系统、专业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互动软件开发、平面设计制作等确保整个展览馆各项功能使用的全部内容;
(3)完成展区内的影视、LED大屏幕、主题展示影片等专业项目施工;
(4)完成展区标识导视系统设计及施工
(5)服从项目总承包单位的总包管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或者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建筑装修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二级、乙级)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室内设计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投标人在近5 年内(2010年5月25 日至2015年5月24日)完成展馆装修设计及施工一体化业绩一项(必须为同一个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建设单位证明及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表(若无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则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资料须能体现工程性质(为城市规划展厅或陈列布展工程)和规模指标(建筑面积),否则业绩无效(原件备查)。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月 25日至2015 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年6月16日下午5:30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帐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万元整 。
7、投标经济补偿:
7.1本项目对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设计投标文件的未中标人进行补偿,补偿标准如下(按技术分评分排名为准,技术分总分为60分):
(1)除中标人外的设计文件排名前2名投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 2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1万元;
(2)其他投标人:费用自理,招标人不予补偿。
7.2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6月17日下午3时0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设计负责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委托人可以兼任),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或不符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生态工贸区(沙县金泉村陆地港旁)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206号5幢一楼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杨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开户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09 158 434 721

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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