灶市钢铁厂二期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灶市钢铁厂二期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灶市钢铁厂二期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已由 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耒发改[2015]131号文《关于灶市钢铁厂二期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及自筹 ,招标人为衡阳市灶市钢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灶市钢铁厂二期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耒阳市五一南路193号
2.3 规模:建设小区外和平路270米,供水管道270米,排水管道540米及燃气管道270米。总投资约164万元,项目施工费用约135.1万元。具体以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6个月
2.5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小区外道路及给排水、供电、供气等配套设施,具体以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如果有):共分两个标段,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应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即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3.6 其他资格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相关专业指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等)。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如果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数少于或等于9家,则直接参与投标;如果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数多于9家,随机抽取9家参加投标,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随机抽取法”。
4.3 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的规定从所有报名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9家投标人入围并参加投标。请已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6月2日10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建造师)到耒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耒阳市建工局80603招标大厅)参加抽签入围仪式,随机抽取确定9家单位入围参加投标。逾期未到达建工局80603招标大厅及未签到的投标申请人其抽签入围申请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20000.00),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耒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只有在到账截止时间前进入专用帐户才算有效报名。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9下午16:30时止。
开户名称:耒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银行:耒阳市融兴村镇银行电力支行
银行帐号:1206 8170 5064 7566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5年5月25日~2015年5月29日16时30分止(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耒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80607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投标报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拟任注册建造师)携带以下资料:
1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且附有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经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7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职称证书及安全员C证(原件及复印件);
8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9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回单原件及复印件(盖银行营业章);
10湖南省外企业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还应提供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恕不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6月12 日9时00分,地点为耒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80603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9.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耒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2根据衡政发【2012】27号文规定,投标人携带相关材料,于开标前7天(遇法定假日顺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并将查询结果按招标文件要求装入密封袋供评委评审。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无)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灶市钢铁有限公司
地址:耒阳市五一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138*****0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高新区(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耒阳经营部:耒阳市国贸新城公寓楼2410室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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