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招远阜山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国电招远阜山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国电招远阜山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招远阜山风电场工程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20%)和贷款,招标人为国电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招远阜山风电场址位于阜山镇境内,为低山丘陵区。根据该风电场风能资源分布、测量和评估分析,结合场址地形地貌和工程建设可行性的实际,拟在烟台市招远阜山镇境内安装24台单机容量2000kW和1台1500kW的风电机组。
2.2建设规模:本风电场建设装机规模为49.5MW,安装24台单机容量2000kW和1台1500kW的风电机组,同时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及110kV并网线路送出。
2.3工程概况:风电场区域位置及拐点坐标:本期工程西起牛心沟水库,东到徐家沟村,北到周家庄子村,南到梅家村和东上家村以北的区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2′27″~120°35′52″,北纬37°22′10″~37°25′30″。场址地貌成因类型为低山丘陵、场址区域地势平缓开阔,山丘连绵,场址区域高程范围150m~270m。拟建场址周边有省道S304、S213 及多条县乡级公路,黄草公路(兴业路)南北穿过整个风场,经县乡已有公路可直接到达风场,陆路交通条件十分便利,满足风电场大型设备的运输要求。东接栖霞市,西靠莱州市,南与莱阳、莱西两市接壤,北以龙口市为邻,西北濒临渤海,海岸线长13.5km。全市总面积1433.18km2。
2.4 吊装条件和计划工期:国电招远阜山风电场工程(49.5MW)采用采用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24台UP2000-115和1台UP1500-97型风机,功率分别为2MW和1.5MW,叶轮直径分别为115.448m、和96m,轮毂高度为80m。为满足风电机组的施工吊装需要,在每个风机基础旁,设一施工安装场地,并与场内施工道路相连。每个安装场地尺寸为45m×40m。
本标段设备安装需用600t履带吊一辆,100t汽车吊一辆。
600t履带吊作为主吊,主要负责塔架、机舱、叶轮的吊装,吊装选定吊臂长度96米,SL工况,幅度为24米,额定起重量88t,吊高为96米。
100t吊车负责配合600t履带吊吊装塔架、叶轮。现场卸车,现场倒运,现场组对叶轮。
计划工期:本工程要求总工期100天,从监理人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
2.5 水文气象
招远市位于山东半岛的北部,北临莱州湾及渤海湾,招远属暖温带季风区大陆性半湿润气候,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海洋气候特征,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据招远气象站建站以来统计资料,多年平均气温为12.2℃,多年极端最高气温为40.6℃,极端最低气温为-18.4℃,最大冻土深度0.60m,年平均降雨量671.1mm,雨水多集中在7、8月份,一次性最大降雨量186.3mm。累年平均气压为1007.3hPa,平均相对湿度67%。根据气象站统计资料和近年实测风资料分析,该地区风资源较丰富,适宜开发风电场。
根据勘察表明,在勘察程度范围内各钻孔未见地下水。本区环境类别为II类。
2.6地形地貌
该风场风机布置在夏甸镇西南部的低山丘陵地带,场址区域地势高低起伏变化较大,主要地貌构造单元属海滨山地丘陵,地面高程为100-400。
2.7地质构造
国电招远阜山风电场工程场址位于阜山镇,从区域构造角度看,拟建场址位华北断块的东部,胶东隆起的西部,北北东向郯庐断裂带之东,北西西向燕山—渤海活动断裂带之南,这两条断裂带的构造运动是赞成本地区地震的重要构造因素,它们控制本区的地震活动,构成了地震活动带,拟建场址距这两条活动断裂带汇交的渤海强震构造区150km左右。经过初步调查及钻探表明拟建场地无断层活动迹象。故可以认定拟建场地为稳定场地。
2.8地层岩性
经初步勘探,场址区域出露地层简单,区域地质构造不发育,场区内无大的地质断裂构造通过。经钻探揭露岩土层为:素填土和强风化花岗岩层。
素填土主要成分为粘性土,次为少量粗中砂等。厚度为0.2-0.8m,平均0.5m。
强风化岩层在勘察深度范围内可分为二个亚层即:
砂状强风化花岗岩层,该层厚度0.3-0.6m,平均0.41m,岩石坚硬程度为软石,岩体完整程度为破碎,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V级。
碎石状强风化花岗岩层,该层分页厚度大,均未揭穿;岩石坚硬程度等级为较软石,岩体完整程度为破碎,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V级。
2.9 交通运输
风电场距招远市区约15km,拟建场址周边有省道S304、S213 及多条县乡级公路,黄草公路(兴业路)南北穿过整个风场,经县乡已有公路可直接到达风场,陆路交通条件十分便利,满足风电场大型设备的运输要求。
2.10 通讯
风电场对外通讯可采用固定电话或移动通信联络,风电场内部可使用对讲机。
2.1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作范围为国电招远阜山风电场工程(49.5MW)25台风机、塔筒及箱变的安装。具体如下:
(1)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箱变及附属设备卸车、保管及安装;
(2)附件:螺栓、塔筒内饰件、电缆、光缆、功率柜、控制柜、导电轨、照明设施、爬梯、助爬器、消防设施等的安装;
(3)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质量监督部门对到货设备、附件和材料抽样检测,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
(4)风机-塔筒-箱变之间的电缆及光缆的敷设、电缆头制作及连接、光缆熔接。
(5)箱变及附属设备卸车、保管、交接试验及安装;
(6)风电场内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及附件安装、调试(塔底柜端子箱为界,以上部分属于本标段工作范围,以下部分属于集电线路标段工作范围);
(7)负责本标段现场安全保卫;
(8)设备和专用工器具的代保管;
(9)做好与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集电线路标段施工的配合工作。
负责完成本标段招标人所采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接货、卸货、倒运、开箱验收、保管、保养、发放等工作;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二次搬运。设备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由承包人保管和使用,做好台帐,完工后移交,若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引起的损坏则由其负责赔偿;
(10)中标人在开工前充分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分布,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如未了解情况或在施工中造成地下设施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11)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超越招标人限定的道路、安装平台或临时场地边界所造成的所有压耕地、青苗损坏、农用设施损坏及其他设施损坏等均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12)中标人有配合设备厂家进行机组调试的义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各投标人需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须具有单机1500K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安装施工业绩和经验,近五年内至少独立完成2个及以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投标人须由项目公司签署已成功在2座48MW风场及以上并竣工移交生产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投标人无用户签署的业绩证明和竣工年份、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属无效投标文件。
3.4 财务能力
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充足,上一年度不得有年度亏损。
3.5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
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必须证企相符,投标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进行验证,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担任过单机容量2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安装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且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及专业负责人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3.7 具有ISO9001、ISO14000、ISO18000认证证书。
3.8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在国电招投标网 (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邮编:100055,邮箱:powerec@powerec.net,联系电话: ********00-1-8041,传真***-********。
4.2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5年05月26日起-2015年06月02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4.3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从公司的账户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的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购买方式。通过个人账户购买的招标文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国电招投标网客服中心联系。
电话:********00-1-8041
传真号:***-********
联系人:周强。
4.4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6月17日15时00分, 地点为济南市林业大厦( 地址:济南市花园路302号;电话:****-********),具体会场见会议地路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招远市初山东路开发区创业基地#1楼西梯九层
联 系 人:李帅
电 话:0535-*******
传 真:0535-*******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101楼5层
邮 编:102209
电 话:********00-1-8113(项目经理电话)
联 系 人:王朋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
邮 编:100055
邮 箱:powerec@powerec.net
传 真:***-********
会员注册电话:********00-1-8040、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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