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药学院热重同步热分析联用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大学药学院热重同步热分析联用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大学药学院热重同步热分析联用仪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分析仪器/热学式分析仪器 | ||
采购单位 | 天津大学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30日20:5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号楼底商85三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2月11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号楼底商85三层) | ||
预算金额 | ¥8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建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730 | ||
采购单位 | 天津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肖老师、马老师 022-********(招标办) | ||
代理机构名称 |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号楼底商85三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女士022-******** |
项目概况
天津大学药学院热重同步热分析联用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号楼底商85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C2022J0241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药学院热重同步热分析联用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热重分析仪:1台;差示扫描量热仪: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等(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的: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提供经销商授权的代理商还须出具制造商给经销商的授权书。(7)参加磋商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号楼底商85三层)
方式:<1>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在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号楼底商85三层)获取。<2>邮件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至yufeng******@163.com邮箱,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报名: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核对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报名表;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确认收到电子版报名表及文件费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纸质磋商文件可自取或另行邮寄。(注: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号楼底商85三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号楼底商85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大学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联系方式:肖老师、马老师 022-********(招标办)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号楼底商85三层
联系方式:刘女士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建芳
电 话: 156*****730
标签: 热重同步热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天津
天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