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投资人公开招标公告
化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投资人公开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化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已具备投资人采购条件,现参照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投资人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人为化州市城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化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包含:公益类项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后附的可研批复及项目备案表):化州市建成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化州市第二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化州市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产业类项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后附的可研批复及项目备案表):暂定化州市两街一镇200MW渔光互补项目(含公益性部分)、化州市化橘红现代生产示范及产业园项目(含公益性部分)、化州市那务镇湖羊养殖牧光互补项目(含公益性部分);以及其他后续政府方拟由采购人/中标投资人实施的项目。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化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投资人。采购人与中标投资人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按照“投资人招标、整体谋划论证、分批推进实施、资金落实一批、施工建设一批、投产运营一批”的原则,投资人中标后对本项目以及拟由采购人/中标投资人实施项目进行系统谋划论证,编制形成投融资实施方案(初步)。市政府及采购人牵头,投资人配合邀请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投融资实施方案(初步)可融资性进行论证研讨,形成结论性会议纪要。投资人调整完善投融资实施方案后,联合采购人报市政府批复后执行。
投融资实施方案获批后,投资人主导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调整或编制各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子项目投融资实施方案,约定具体建设内容、合作期限、回报机制等内容,报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后作为各子项目具体实施的依据。
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管理、产业项目运营,并获取合理的投资收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书面承诺函)。
(4)投融资业绩要求:1)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投融资任务的成员单位身份参与过1个总投资额不低于20亿元的工程类投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投资人提供30亿元的贷款意向函。3)投标人承诺为项目公司融资便利,可以为项目融资提供必要的增信。(提供书面承诺函)。
(5)联合体投标资格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参与投标(响应)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各成员均应满足“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3.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中的第(1)、(2)条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3.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中的投融资业绩要求。联合体牵头方承诺为项目公司融资便利,可以为项目融资提供必要的增信(书面承诺函)。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可于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单位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加盖公章)*********@qq.com">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获取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不接受未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采购。
4.2招标文件售价零元。
5.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鉴江西路50号8楼802室(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化州市城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化州市鉴江街道橘城北路38号(原麻纺厂)
邮编:******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98*****978
招标代理: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鉴江西路50号8楼
邮编:******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66*****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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