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巴中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印发

《2022年巴中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印发

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

中共巴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巴中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2022年巴中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全面依法治县(区)办、司法局,市级各部门(单位):

2022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为进一步在全市上下形成尊重宪法、崇尚宪法、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现将《2022年巴中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宪法宣传活动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中共巴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巴中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28日

2022年巴中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今年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按照2022年全国、省“宪法宣传周”活动总体安排,结合巴中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时间

12月4日至10日,为期一周。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 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四)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五)大力宣传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结合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持续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党内法规,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在宣传上述重点内容基础上,各县(区)、市级部门(单位)可以结合实际,把宪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社会热点、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灵活确定具体宣传内容。

四、具体安排

(一)主题法治宣传线上活动

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举办巴中市宪法宣传周主题法治宣传线上活动,包括宪法公益广告展播、宪法知识竞答、法治文艺展播、“八五”普法讲师团发布、巴中市入选省级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展示、宪法宣传活动现场集锦等内容。其中宪法知识竞答板块中,欢迎广大市民、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首次参与微信答题活动的个人,须如实填写所属地区/ 单位等信息,每次答题共有10道题,题目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答题时间200秒,到时系统将自动交卷。答题期间,每天一次答题机会,最终取答题最高分数记录。通过一系列线上活动,系统展现巴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巴中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主题活动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分别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社区)、进企业、进宗教场所、进军营、进网络主题活动。各主题活动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统一协调安排,市级相关部门牵头负责。

1.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充分发挥“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法律知识学习、主题竞赛等活动,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直工委

2.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按照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参加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推进“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常态化开展“宪法法律进高校”活动。利用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集群,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宪法学习活动。将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通过主题板报、演讲比赛、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培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3.宪法进农村(社区)主题活动。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为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结合乡村(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宣传宪法关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群众自治、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相关规定,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安排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宪法宣传,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积极作用,引导城乡居民主动走近宪法、学习宪法、拥护宪法。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4.宪法进企业(个体工商户)主题活动。结合企业(个体工商户)合规建设,面向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扶持持续开展“法律进企业(个体工商户)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以及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深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一线持续开展《宪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宣传工作,增强个体工商户规范经营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

5.宪法进宗教场所主题活动。深化拓展“法律进寺庙”,发挥寺庙“法律明白人”作用,深入推进藏传佛教寺庙依法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宪法进寺观教堂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把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更加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做爱国爱教的践行者、依法治教的支持者、中华文化的传承者和祖国家乡的建设者。

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

6.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军事法官、军事检察官、军队律师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持续宣传国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官兵法治观念。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7.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开展宪法宣传片和优秀法治微电影微视频作品推送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广电局

(三)宪法公益短信

由市经信局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营运商开展宪法公益短信推送。

各县(区)、市级部门(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策划组织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要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要求,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宣讲宪法,带头宣讲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基本经验以及在促进国家建设中的重大作用,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确保活动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宪法学习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普法责任,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起责任,根据工作分工,整合力量资源,推动形成合力。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释法”弘扬法治精神。各级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在重要版面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广泛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努力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请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答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将在答题结束后通过后台统计答题情况,答题参与情况不佳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三)创新方式方法,推动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要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律,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要把宪法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要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力度,组织宪法学习网上讲座、在线访谈、网络展览等活动,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提升宣传实效。要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宪法学习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干部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附件1:

宪法公益短信参考

1.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坚定不移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忠诚捍卫者和积极践行者。

2.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3.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4.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附件2:

巴中市宪法宣传周主题法治宣传

线上活动入口

“巴中司法”微信公众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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