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船舶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船舶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船舶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发布日期:2022-11-2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拟对大连船舶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本次拟处置债权资产详细情况如下:

大连船舶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资产情况

资产所在地: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沙包村商务大厦301、302号

债权概况:截至2018年9月11日(破产清算之日),债权本金5,468.39万元,利息1,310.89万元,罚息2,887.32万元,债权总额9,666.6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债务企业概况

债务人大连船舶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郝军,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6日,注册资本:*****万元,住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沙包村商务大厦301、302号,经营范围:船舶买卖经纪服务;船舶租赁;船舶零配件销售;海事咨询、船舶技术咨询服务;船舶及配件展会代理服务;金属材料、矿产品、机械电子设备(不含小轿车)、建材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破产中。

担保及诉讼情况

1、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位于瓦房店市太阳工业园区兴工大街9号的框架结构办公楼3栋,建筑面积合计9415.99㎡;钢架结构厂房一栋,建筑面积6000㎡;及其名下出让性质工业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54㎡。

2、保证担保

保证人大连船舶配套产业园有限公司、王海、宋医春,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已诉讼,现破产程序中。

二、处置方式

单户债权转让,通过债权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三、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除外)。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五、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其他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的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孔经理

联系电话:0411-********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邮政编码:******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联系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0411-********

,大连市,大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处置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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