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燃气工程-半河公寓招标公告

管道燃气工程-半河公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管道燃气工程-半河公寓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象山县通用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象山县半河公寓;
  工程造价:约50万元;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管道敷设工程;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压力管道许可证GB1级。
  3.2 报名携带证件:(1)报名的单位必须携带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2)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各 1 份、压力管道许可证GB1的原件及复印件;(4)技术负责人的原件及复印件;(5)企业需提供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需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5月26日至2015年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在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丹峰西路436-6四楼)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接到通知后,在象山县丹峰西路436-6四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通用燃气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县塔山路东麓地  址:象山县丹峰西路436-6四楼
  联 系 人:  郑锡琼      联 系 人:     欧雨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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