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2015年度建设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农村饮水安全2015年度建设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湖市农村饮水安全2015年度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洪湖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湖北省洪湖市。

2.2本次招标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第10标段(合同编号HHNCYS-2015-10):洪湖市农村饮水安全2015年度项目建设监理。

2.3计划工期:第10标段505日历天(含保修期监理服务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6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3.1.1第10标段投标人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注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4)水利资质投标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5)投标人近五年(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承建过与本次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提供监理合同原件);

(6)发包人将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中标人安排在本项目的关键岗位的人员实行“压证上岗”。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3.4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网员证。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5年5月26日至 2015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室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网员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并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上资料的复印件购买。地址: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湖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范主任、谢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七巷66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张海波、曹志鹏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hbzhaobiao@163.com

网 址:www.hb-ts.com

户名: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湖北省武汉市中行梅苑支行

行号:840368

账号:********3915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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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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