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招标公告
教材招标公告
2015-2016学年教材招标公告
为了保证教材质量,保证教材的及时供应、发放,降低购书成本,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2016学年教材正式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2015年起1-2学年需采购大中专教材总码洋约为200-400万元。部分由上级有关部门指定的必用教材不在招标范围内。
二、基本要求
投标方在中国注册且在海南省有服务站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批发权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规模,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并符合下列要求:
1、出具单位资质、服务信誉等情况的说明材料(主要是对高校教材供应的服务业绩和服务承诺等)。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包括单位名称、法人、注册资本、经营项目范围、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邮政编码等)。
3、具备五家或以上国家一级出版社的海南代理资格或发行网点资格(国家规定的一级批发除外)。
4、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部门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各教材发行公司、书店。
5、有一定的储运规模,库房面积应不少于 300 M2(出示库房合同或产权证)。
6、无违纪违法经营记录(因行贿、盗版等行为被公共媒体曝光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等)。
7、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投标资格。
三、服务要求
1、提供的教材必须是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如有盗版教材,投标方须负全部的法律责任,在如数更换正版教材的同时按教材码洋的20%进行经济赔偿。同时我校将保留追究投标方法律连带责任的权力。
2、每学期开学前必须保证课前到书率(包括单本征订的教材)为98%以上,并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因供货方未能保证课前到书率影响我校教学,中标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我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与合作关系。
3、保证学校委托采购的教材,能按学校要求的到货时间、品种、数量直接送至指定的地点(包括卸货、搬运入库、清点),并承担有关费用。
4、因招生计划调整及学生报到率和转专业等因素,致使我校订购的教材发生多余或不足,中标方应积极帮助我校调剂解决,并负责当年订购多余教材的退货或不足教材的追补。补订、增订的教材,投标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并保证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以便我校重新选择教材。追加教材必须在接到订购通知后14天内到书。无论购书量的多少,投标方都应及时送货上门,并搬运入库、清点。
5、对我校列出的教材订购清单,按最低折扣统一报价。
6、中标方应无条件接受当年订购教材中破损教材的调换。
7、我校所购教材因出版社无书供应或出版时间有问题时,应在接到订单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我校,并主动告知出版社的出书和供书时间。
8、每年春秋两季订书,中标方须向我校提供《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和其它所需出版社的教材出版目录(10套),以供查阅、征订。
9、及时提供教材出版发行的新政策,并能协助我校做好自编教材的联系出版工作。
10、积极、认真地做好新版教材的宣传和展示工作,定期开展教材进校园的活动。
四、结算方式
到货验收合格后付款,付款时间按秋春季分别为:秋季教材在当年年底之前,春季教材在6月底之前,按折扣后的实际价格付款。
五、应标须知
1、标书获取: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5月27日至29日到我校桂林洋校区校长办公室秘书科(行政楼308室)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售。正常上班时间:08:00-11:40,14:5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业务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复印后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后退还。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务必将标书密封并加盖有效印鉴后在2015年6月3日上午11时前送到我校桂林洋校区校长办公室秘书科(行政楼308室),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逾期不候。开标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联系人:颜老师,联系电话:****-********。
六、注意事项:
1、我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投标单位资质、信誉、主要业绩、优惠折扣、服务质量、相关承诺等情况决定中标单位,并及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投标单位可在服务承诺条款之外,补充其他承诺,供我校在议标时参考。
3、不符合以上相关条款的标书将作废标处理。
4、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和完善,详情请与我校校长办公室联系。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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