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州2022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药剂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XJTC2022ZB022-CG
新疆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州2022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药剂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XJTC2022ZB022-CG
项目概况
昌吉州2022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药剂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7楼会议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 11: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C2022ZB022-CG
项目名称:昌吉州2022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药剂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木种苗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3.6%烟碱·苦参碱微囊悬浮剂、透翠套装(4药套)、48%噻虫啉悬浮剂、3%高效氯氰菊酯微囊悬浮剂
预算金额(元):******
单位:千克
简要规格描述:3.6%烟碱·苦参碱微囊悬浮剂、透翠套装(4药套)、48%噻虫啉悬浮剂、3%高效氯氰菊酯微囊悬浮剂。
备注:
标项名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木种苗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0.5%虫菊·苦生碱可溶液剂、10%虫酰肼乳油
预算金额(元):******
单位:千克
简要规格描述:0.5%虫菊·苦生碱可溶液剂、10%虫酰肼乳油
备注:
标项名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木种苗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10%吡虫啉可溶液剂、8%甲维·虱螨脲悬浮剂、0.3%印楝素乳油、46%氢氧化铜水分散粒剂、3%噻霉酮水分散粒剂、48%甲硫·戊唑醇悬浮剂、20%噻森铜悬浮剂
预算金额(元):******
单位:千克
简要规格描述:10%吡虫啉可溶液剂、8%甲维·虱螨脲悬浮剂、0.3%印楝素乳油、46%氢氧化铜水分散粒剂、3%噻霉酮水分散粒剂、48%甲硫·戊唑醇悬浮剂、20%噻森铜悬浮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于2022年12月20日前供货到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磋商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农药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农药;
3、所投农药产品须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且在登记有效期内;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需与生产厂家一致。
4、供货商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到位,经采购单农药产品须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且在登记有效期内;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需与生产厂家一致。经验收合格后,按照中标金额一次性支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1日至2022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7楼会议室)
方式:报名成功后现场获取
售价(元): 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 11: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7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2月13日 11: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金额:一标段:4000元(肆仟元整)
二标段:5000元(伍仟元整)
三标段:3000元(叁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到账时间为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11:30时)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单位:新疆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园区支行
账号:806*****201**********
开户行号:402*****0602
(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2、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4)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 本单位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体现为履行本次项目所配备的设备和人员等技术能力,投标单位自行出具,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括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缴纳税收有效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据);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8)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并携带原件确认,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则无法购买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林木种苗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地 址:昌吉市北京北路16号
联系方式: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E座17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151*****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丽萍
电 话:151*****007
标签: 林业有害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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