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电集团外部电商平台扩展采办计划公告招标公告

气电集团外部电商平台扩展采办计划公告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气电集团外部电商平台扩展项目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气电集团外部电商平台扩展项目

本次电商扩展采购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A02通用化工产品、A09木材、水泥及建筑材料、A10橡胶、塑料及制品、A11冶金原料及有色金属、A12轻纺产品、A14包装物、A15电工材料及元器件、A17焊接材料、A18管道配件、A20紧固件、A21轴承、A22密封件、A23玻璃仪器及化学试剂、A34起重输送设备及配件、A35电力电工设备及配件、A36消防、救生及环保器材、A37通用机械设备、A39其他机械设备及配件、A40仪器仪表及配件,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法定应招必招物资及公司规定的扶贫产品不在此范围;涉及到特殊认证要求的物资,如船级社等型式产品认证的,不在此范围;涉及图纸送审、加工件等特殊定制产品不在此范围;特种设备不在此范围;涉及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电商平台采购范围的不再此范围。

2022年11月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2)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并提供截图。

(3)投标人需承诺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后,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并提供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投标人必须为社会化电商或与社会化电商同属同一集团的针对企业开展电商业务的公司,同时需出具“关系说明函”与承诺函。投标人需提供电商ICP经营许可证。ICP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名称如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应由具有ICP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向投标人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6)投标人应提供退换货政策及报修、上门服务、售后维护、问题处理、纠纷解决等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退换货处理应对措施;对中标物资应保证送货至用户指定地点(含送货上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断供,并提供承诺函。)

(7)注册资金:需至少达到4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实缴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应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验资报告或由天眼等官方查询机构证明实缴截图。

(8)申请文件需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9)投标人需在2019-2021连续三年每年在平台中工业品交易额至少2亿元(RMB),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如BI系统截图或产线汇总表或财报等,证明材料需能证明电商名称、时间、交易额、工业品,否则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拥有央企客户数量至少5家,需提供电商采购协议。备注:央企所属分子公司不算做有效合同,由央企集团物资办、电商等公司签订的针对集团公司整体的电商合同可计入有效合同。央企名录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最新“央企名录”为准(网址:www.sasac.gov.cn/n*******/n*******/n*******/c*******/content.html)。

(10)投标人电商官网平台中工业品SKU数量至少100万个。以投标人自营网站数据为准,提供各产线类目结构及对应SKU或品牌(供应商)透视表等相关证明文件,且一年内备查。本条SKU包括但不限于“A02通用化工产品、A09木材、水泥及建筑材料、A10橡胶、塑料及制品、A11冶金原料及有色金属、A12轻纺产品、A14包装物、A15电工材料及元器件、A17焊接材料、A18管道配件、A20紧固件、A21轴承、A22密封件、A23玻璃仪器及化学试剂、A34起重输送设备及配件、A35电力电工设备及配件、A36消防、救生及环保器材、A37通用机械设备、A39其他机械设备及配件、A40仪器仪表及配件”等相关工业品。

(11)投标人应至少配置1个自营的仓库并提供仓库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必须至少体现合同章及发票);必须具备自建物流团队或有固定的第三方物流合作商并提供证明材料。应至少提供1名负责该项目的专属客户经理,提供咨询、送货等服务并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应提供(2019-2021年度)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2019-2021年度)企业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海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系统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标签: 电商平台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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