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艺术中心项目预制管桩工程招标文件

仙桃市艺术中心项目预制管桩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我公司在仙桃市艺术中心项目预制管桩工程中标并与承包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为顺利完成工程建设并保证工程质量、节约成本,我公司采取招标方式进行该项目管桩采购任务。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供有效的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一、招标工作安排及标书说明

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投标单位自行考察施工现场。

2、对于标书中存在的问题,可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与我单位招标办公室电话联系,我单位将给予解释。答疑截止时间20221125日。

3、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纸质版报价表1份,投标报价承诺函1份、其他资料1份。

4、投标书报送地点为: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大学园路,长城科技园知业楼2楼,湖北中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经营合约部

6、标书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10时00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招标联系人:熊 凡 联系电话:139*****733

郭 辉联系电话:185*****179

二、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仙桃市艺术中心项目预制管桩工程

2、工程及交货地点:湖北省仙桃市沙嘴街道骑尾村

3、项目规模:采用PHC-AB600(110)预应力管桩,进入(7)层粘质粗砾砂夹卵石≥10m,桩长约22~26m。总计约*****米。

4、招标内容:本项目管桩供应。

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2-11-28(暂定)

计划竣工日期:具体按甲方现场进度计划执行(暂定)

6、领取招标文件包含:

(1)仙桃市艺术中心项目预制管桩工程管桩采购招标文件。

(2)报价表和承诺函。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交仙桃市艺术中心项目预制管桩工程。

2、招标内容:管桩供应。

3、采购单价为含税单价,包含管桩税票(13%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费税票(9%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装卸费、配合费等费用。如遇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或原材料价格变动较大时,材料单价随行就市,具体随市场价格变化同步同比例调整,并以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调价函作为调价依据。

5、预计管桩供应总量约*****米,投标方应有调配库存,保证材料供应的实力和决心。

四、 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1、产品质量:合格

2、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管桩质量按国家(GB*****-2009)标准执行,并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的技术标准要求;若遇到国家颁布新标准时,则按新标准执行。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及其他管理部门对招标人有约束条件的,其对投标方同样具有约束力。

(3)投标方应保证提供产品质量合格,且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完整、真实有效,并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送检合格。

五、工程计量、结算及价款支付

1、工程计量、结算:

凭招标人现场收货人签收的出库单凭证,每月30日进行对账,核实无误后办理进度结算。

2、工程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按先付款后发货,银行承兑汇票或现金转账支付,按月对量同时乙方开具足额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核验。

六、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

1、工期:供货期限由甲方决定(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并满足建设单位总工期要求)。

2、投标方应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各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投标方对其派出的送货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在卸车过程中,应接受招标人现场管理员的统一指挥。在产品的运输及装卸车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除非招标人存在过错,否则责任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在施工期间投标方违章作业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交通事故,所有责任及其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施工作业人员的特殊工作保险由投标方自行支付。

4、环保要求:卖方所送物资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标准,否则,将在验收时全部予以退回。投标方在合同物资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招标人应保证工地内道路畅通、电力及照明。投标方因环保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5、产品质量要求及违约责任: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变更通知单以及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供货,保证提供产品质量合格,且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完整、真实有效,并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送检合格;如经检测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投标方应无条件退货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招标人一切损失。

6、产品供应能力要求及违约责任:如管桩供应不能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延期支付与不足供应量等价的管桩货款,或另行增加第二家管桩供货商。

7、产品复验数量要求及违约责任: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管桩复验过磅数量与货单标称数量差额不超过-0.3%。

8、招标人中途退货或者违约拒收,招标人应按退或拒收货物总值计算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投标方违约金;招标人逾期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投标方利息。

七、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终止

1、合同的生效: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即生效。

2、合同的解除:

(1)投标方履行合同的质量、进度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其它违约事实,招标人有权直接减少投标方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投标方无权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①投标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或不按要求提供相应质量证明;

②合同签订后,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造成招标人停工待料(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③投标方供货弄虚作假的,经发现警告后仍不改正;

④建设方或设计变更(书面资料)提出不能继续使用该产品时。

(3)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招标人明确表示或以自身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招标人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招标人延迟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除本条第二款情况外,招标人与投标方任何一方欲解除合同时,均须事先与对方协商一致。

4、合同的终止: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八、其他

1、投标方在未经招标人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该合同及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给第三方;无论是在合同执行前、执行期间或执行完毕,与合同有关的任何图纸、文件、资料或其它信息均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投标方不得将从招标人获得的任何图纸、文件、资料或其它信息用于执行合同所要求的设计、施工或其它工作以外的任何目的。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投标书应包括的内容

1、投标报价承诺函、投标报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及工程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评标办法:

1、管桩供货商的确定采用合理低价中标。

2、评标时将充分考虑供货商的经济能力、供货能力、企业信誉、人员配置情况等。


附件:招标文件

标签: 艺术中心 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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