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安全监测中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诊断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安全监测中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诊断招标公告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安全监测中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诊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安全监测中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诊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ZB(2022)Z-409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安全监测中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诊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诊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诊断

备注:


标项二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现状监测分析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现状监测分析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交成果,并承担其项目完成后1年内节能诊断咨询(业务指导、现场调研)等节能服务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1日至2022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mbs格式)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安全监测中心

地 址:桃园路90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写字楼1503室

联系方式:159*****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磊

电 话:159*****552




标签: 节能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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