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村原址沿街门面房招标公告
所属村原址沿街门面房招标公告
经邹城市香城镇香城村村民委员会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请镇领导批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拍卖如下拍卖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拍卖标的名称
拍卖标的情况
参考价
(万元)
备注
1
原邹城市香城镇香城村原址(香城永顺安商贸楼)沿街门面房产权,邹王公路路北东数第1、2、3单元整体拍卖
第一层面积844.6㎡;第二层面积287㎡;第三层面积287㎡;合计建筑面积1418.6㎡。
455
2
(原香城村委会)香莫路路东
南数第二单元
第一层面积95.2㎡;第二层面积95.2㎡;合计建筑面积190.4㎡。
62
3
(原香城村委会)香莫路路东
南数第三单元
第一层面积95.2㎡;第二层面积95.2㎡;合计建筑面积190.4㎡。
62
4
(原香城村委会)香莫路路东
南数第四单元
第一层面积96.6㎡;第二层面积96.6㎡;合计建筑面积193.2㎡。
63
二、拍卖时间
本次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6月3日10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pm.caa123.org.cn)进行公开拍卖。
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拍卖公告在《齐鲁晚报》、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并在邹城市香城镇政务公开栏、香城村政务公开栏及标的所在地张贴拍卖公告。
四、竞买人办理登记条件
有意竞买者凭有效身份证明并交纳30万元竞买保证金均可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
五、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6月2日16时前将30万元竞买保证金存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不成交不计息退还),并持有效证件到邹城市香城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账户名称:山东嘉华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山东省农村信用联社济宁高新区支行
公司账号:9080 1080 1144 2050 002497
六、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七、签署确认书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2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
八、成交价款及佣金的缴纳方式
拍卖会结束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交清一半房产成交价,剩余部分应在交房前付清,逾期视为违约;根据委托方要求,拍卖公司不收取拍卖佣金。
九、 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邹城市香城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 址:邹城市香城镇市民中心北区
联 系人:王主任 ****-*******
委托单位:邹城市香城镇香城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人:程书记 137*****598
拍卖公司:山东嘉华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济宁市菱花南路中段路西
联系电话:****-******* 135*****345 徐经理
邹城市香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邹城市香城镇香城村村民委员会
山东嘉华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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