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
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受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名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第八章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JZCGB********2
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15-HW(JX)-022
3、供应商资质: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省级涉密计算机乙级及以上资质;
(2)由于该项目为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有交叉、兼容,施工难度较大,须投标人(法人或项目经理)在报名前进行踏勘,以便明确施工难度及中标后的施工协调。
4、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从2015年05月26日起至2015年06月 01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1:30时,下午15:00时到 17:30 时(北京时间)在靖州县鑫绿都宾馆二楼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靖州分公司由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下资料:① 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省级涉密计算机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③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以上证件均验原件或副本原件,留存(装订成册)完整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脑打印的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具日期为公告日期内,且必须为原件);只有上述资料齐全完整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潜在供应商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4.2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以我公司发出的文本文件为准。
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5 年 06 月 0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送至: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4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联 系 人:王思琴
电话:138*****544电话:****-*******
监 督 部 门:靖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2015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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