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滨湖新区一期配水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衡水滨湖新区一期配水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衡水滨湖新区一期配水管网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衡滨审招标核字【2021】0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滨湖新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和统筹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滨湖新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铺设供水管道*****米,其中主管道*****m,包括鹏程路(观澜街-西张水厂)供水管道厂5783m,九州大道(净水厂-滨河路)供水管道厂7914m,龙腾路(九州大道-复兴大道)供水管道长1748m,支线管道为西张村、祝葛村和祝葛店村的十眼井至西张水厂共8116m。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为衡水滨湖新区一期配水管网工程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其中拟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其中拟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02 09:00:00至2022-12-22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为: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第六开标室(衡水市南环路128号),(因疫情原因所有潜在投标单位人员无需进入开标现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做好远程投标、解密等投标工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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