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宣传视频片制作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宣传视频片制作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宣传视频片制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620*****12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丹丹150*****898

报价起止时间:2022-12-01 17:18-2022-12-06 17:18

采购单位:南宁市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意向品牌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宣传视频片制作服务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音像制作服务; 参数要求:一、导演、制片组 要求全片立意清晰,画面美观,配音规范,字幕准确。风格节奏清晰,富有张力,通过情景再现演绎等多种形式进行拍摄。 二、摄影师、摄影助理、灯光师摄影组 拍摄设备:BNPCC2超清2K-2048×1152分辨率参数摄影机。全套镜头(广角镜10mm,HR变焦25—250mm等镜头)。 三、化妆师、场工、录音 辅助设备包括大摇臂、小摇臂、轨道套装、专业灯光、影视专业收音系统、稳定器及发电机、升降机、1.2米电控滑轨、斯坦尼康稳定器等。 四、后期剪辑组 5分钟后期非编剪辑。国内顶级配音(央视播音级)作品质量:视频分辨率1920×1080P\60Hz,音频格式为48 Bit杜比音效。 五、后期包装组 三维片头、片花、片尾、及片中特效包装。全片后期专业调色(达芬奇调色台) 备注:每集宣传视频时长为7分钟左右。;

次要参数要求:
4部******.00-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良庆区 玉洞街道 玉洞大道33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
其他要求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包含拍摄制作的租赁及拍摄制作费,课时费等;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必须包含的费用。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费用待完成项目由采购人确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3、特殊说明及要求: (1)版权说明及要求:①所有视频内容的版权归南宁市公安局所有,未经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复制或转让第三方,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②成交供应商如使用第三方影像、音像、文字等素材,版权须得到授权合法使用,否则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保密说明及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具备保密资质或签订保密协议,严格保守视频剧本、成品以及拍摄中知晓的秘密。 (3)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拟制的拍摄方案,包含主要人员及摄制所需的摄影机、灯光、道具、等辅助设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专业影视制作公司。
售后服务要求1、签订合同后,项目实施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方案,对项目各阶段在时间节点、进度控制、组织管理、质量要求等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安排,经采购人同意后组织实施。 ▲2.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 1 年(自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3.处理问题响应时间:供应商确保服务期间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支持服务,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及时解决培训中各种问题,一旦出现电话解决不了的问题,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解决。
验收标准、规范1、服务内容应与采购合同一致,交付服务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技术或资料、交付清单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成果自查及整改,并经采购人确认。服务符合要求,才作为最终验收。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其他验收要求按本项目采购合同执行,并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具体以签订采购合同的时间期限为准。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合同签订20天内完成以上视频成品交付。
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



标签: 宣传视频 出入境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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