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王家营物资装卸及仓库租赁三次招标公告

2015年度王家营物资装卸及仓库租赁三次招标公告


云南电力物资公司 2015年度王家营物资装卸及仓库租赁第3次招标(招标编号:YDWZ-CY-2015-CC-003)已由相关管理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云南电力物资公司2015年度王家营物资装卸及仓库租赁第3次招标。

二、招标内容、交货期及质量要求

2.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一个标包:
序号
名称
单位
预估量
备注

1
物资装卸

物资仓储
t
41000
投标人具有铁路专用线及相应物资堆放的货场,并提供该铁路专用线及货场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免费物资仓储服务。

2
室内仓库

1000
投标人具有约1000㎡的仓库,并提供该仓库产权证明或该仓库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报价按元/㎡·天为单价,以365天计算总价。

3
短途运输
t
40000
至云南电力线路器材厂按实际运输量计算。

4
短途运输
t
1000
至昆明市区40 公里(含40 公里)范围,按实际运输量计算。


2.2物资装卸、仓储及配送要求:

1、车皮到达投标人货场后,须为招标人提供免费仓储场地及仓储管理服务。

2、投标人所属的铁路专用线一年内允许一次因铁路调度令造成招标人物资不能进入投标人铁路专用线及货场。若一年内第二次因铁路调度令发生类似事件,由投标人及招标人各承担超出原有费用外所产生费用的一半责任。若一年内发生三次或以上事件,由投标人完全承担招标人损失。发生上述情况,投标人应为招标人就近安排货场或短途运输,以保证招标人物资顺利进场正常装卸和运输到招标方指定地点的正常供货。

3、物资装卸场地必须在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王家营片区,具有铁路专用线及相应物资堆放货场的企业、单位须提供该铁路专用线及货场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4、物资装卸具备专业的装卸队伍、装卸设备。

5、室内仓库要求位于铁路专用线旁,库内地面平整便于装卸车辆进出。

6、室内仓库产权无纠纷,并提供该仓库产权证明或该仓库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7、室内仓库通风良好,房顶无漏雨、地下排水系统完好,能可靠防雨及防潮。

8、充分保证水、电供应,具有220V、380V的电压电路。

9、室内仓库、货场消防设施(消防水栓)完好,符合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10、物资堆放必须整齐,符合仓储物流规范。

11、物资在装卸过程中确保完好无损坏。

12、物资在仓库(货场)存放确保无被盗、损坏、灭失。

13、物资在仓库(货场)堆放要做好防潮工作。

14、中标人提供的仓库(货场)及装卸配置如不满足招标人以上要求,招标人有权退租。

2.3短途运输

1、货场或仓库到云南电力线路器材厂的短途货物运输

2、以货场或仓库为运输起点,运输距离不超过40公里(含40公里)范围的短途货物运输。

2.4 物资装卸期:合同签订至2016年06月30日止。

2.5 室内仓库租赁:在我公司需要租用前10天告知投标人,投标人最迟须在第10天为招标人提供仓库,实际租赁费按元/㎡·天计算,租赁天数及使用面积按实际租赁天数及面积计算。

2.6 物资装卸及室内仓库租赁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王家营片区。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2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单位;

(2)业绩:必须有近3年内物资装卸业绩和2年内的仓库租赁使用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仓库租赁合同、物资装卸委托合同等)。

(3)若由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除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以外,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需提供铁路专用线及货场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5) 投标人具有约1000㎡以上的仓库,并提供该仓库的产权证明或该仓库的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6)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3.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不满足3.2条资格条件的投标人。

(2)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3)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4) 投标申请人未能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四、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以上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4.2出售时间: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5月31日9:00~17:00时(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4.3出售地点: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2号云南电力物资公司2楼计划合同部办公室。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5.1 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于2015年6月16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2号云南电力物资公司2楼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招标人于2015年6月16日14:00时在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2号云南电力物资公司2楼会议室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放弃开标会书面材料原件(承诺放弃开标的权利,并对开标结果无任何异议),否则招标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招标人:云南电力物资公司

联系人:宋祖聪 电话:****-********转623 电话:151*****984 传真:0871-********

云南电力物资公司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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