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本公司受新邵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根据新邵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的采购方式,对该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XSZC-[2015]01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新邵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XSZC-[2015]017
委托代理编号:XSXN-[2015]017
3、项目内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采购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
5、交货地点:新邵县环境保护局指定地点
6、投标有效期:至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内。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氮氧化物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PM10PM2.5分析仪的计量认证证书。
2)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3)若为投标产品代理商的需提供(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为投标标的提供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5日起至2015年5月29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新邵县政府采购办后栋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5年6月1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新邵县政府采购办七楼开标室
九、时间与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下列有效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查验)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验证: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书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投标日前六个月的个人社保缴费清单;
3)氮氧化物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PM10PM2.5分析仪的计量认证证书;
4)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5)若为投标产品代理商的需提供(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为投标标的提供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
十一、招标文件以我公司发出的文本文档或电子文档为准。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新邵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新邵县酿溪镇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159*****991采购招标机构: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冈市都梁路支行
开户名称: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帐号:6028 6535 9490
联系人:柳金凤 黄婧0739—
*******(办)
电话/传真:0739—
*******电子邮箱:
xinanzhaobiao123@163.com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新邵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新邵县财政局办公二区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办)
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