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政务热线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12345政务热线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目名称:*****政务热线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服务地点为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由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服务期一年。主要服务内容:①处置市公共安全、110 联动、*****、数字城管、网格化管理、市长专线、城市巡查等全区所有各类事件的重要诉求事项;②及时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执法主体,依法、及时、就地、协同处置的原则,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咨询、投诉、建议和求助,以及城市巡查人员上报的各类事件,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③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守机制,及时响应城市应急事接收指令,并在 45 分钟内赶到现场办理、答复、核实、反馈平台分办的事件指令件处置;④做好平台信息更新,材料归档工作。供 应 商在本项目服务前期需提供至少十二位服务人员至采购人指 定地点提供服务,根据采购人工作量需求,适时增加服务人员。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厦门市集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集美区属国有企业,系杏滨街道窗口服务、杏滨街道公共安全平台服务、杏林街道*****信访服务等购买事项服务的承接商。*****政务热线平台服务原主管部门是区信访局,2022年下半年职能调整后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厦门市集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做好项目管理服务保障,且对该项目的行业特点及运行情况比较熟悉,了解该行业的重点和难点,具备丰富管理经验。涉及区政府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时,可立即协调人力、物力等方面提供可靠支持,保障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为了服务的延续性和保密性,确保服务质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厦门市集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本项目*****政务热线服务,较适合本项目。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 应 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 应 商处采购。”的规定,故本项目拟选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前路132号之三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01日至2022年12月0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名单:姚远强、蓝勇、林良芽;其他详见附件。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吴亮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159*****760

2.财政部门: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0592-*******

3.采购代理机构:厦门采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305单元

联系电话:138*****026



标签: 政务热线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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