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开发区供汽管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利民开发区供汽管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利民开发区供汽管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1 16:4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ZJL0101G22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民开发区供汽管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新区审批局哈新审投〔2022〕48号批复,勘察设计已完成,并已经列入2022年城建计划,招标人为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投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利民开发区供汽管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利民开发区供汽管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

2.3.建设规模:利民园区产业项目中的壹加壹生物、亚康北药、世轩包装东方雨虹、峰龙实业、花仙子浆果深加工及凯泽尔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配套建设蒸汽管线。规划管径为DN125-DN300之间。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2.5监理周期:2022年12月25日至2023年06月30日,共188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有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市政相关专业,并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 年12月01日17时 00 分至2022年12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21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同时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等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21日9时30分。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

10.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相关责任主体在近三年((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10.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2〕14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

10.5投标期间,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10.6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代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需招标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网上开标、澄清、答疑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8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

10.9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451-********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139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451-********

授权传真:0451-********

授权E-mail:yw8@zzgj.net.cn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工程监理 开发区 供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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