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泾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项目 己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泾阳县农林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泾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项目 2.2项目地点:泾阳县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4本次招标内容为:对泾阳县12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测绘确权登记颁证,按实际测绘的承包耕地面积为准,通过内业解译、外业测绘、地面实测、调查每块承包土地面积、空间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进行标识,建立县级、镇(社区)级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登记薄、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颁证到户,并做好资料归档及技术培训工作。 2.5 标段划分 根据泾阳县行政区划,考虑地形特点、工作难度和工作量,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 A标段:安吴镇、三渠镇、崇文镇,承包面积共13.5万亩; B标段:口镇、兴隆镇,承包面积共11.1万亩; C标段:云阳镇、中张镇,承包面积共14.2万亩; D标段:太平镇、永乐镇、泾干街道办事处,承包面积共11.03万亩; E标段:王桥镇、桥底镇、高庄镇,承包面积共10.99万亩。 牵头标段对中标的其他测绘公司进行至少三次培训,对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进行指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控制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且投标单位及其资质能在省级及以上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上查询到); 3.3承担过下列三项目中的任意一单以上的工作业绩:(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项目;(2)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或农村宅基地测绘;(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综合服务(测绘、权属调查、培训、数据处理和软件)项目;其中牵头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综合服务(测绘、权属调查、培训、数据处理和软件)项目业绩。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仪器、设备等硬件软件设施,具体包括: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地籍测绘、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职称的技术人员;具有野外调查所需的GPS、全站仪等测绘设备;具有正版的内业数据处理所需的遥感图像处理、数据库建设等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具有数据采集、处理和成果输出所需的图形工作站、大型扫描仪、大型绘图仪等硬、软件相应设备; 3.5投标人技术操作规范必须与农业部发布的标准相统一,系统软件必须与市、县级系统平台相对接,技术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符合采购单位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挂靠公司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根据标价对招标人有利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 月27 日至 2015 年 6月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8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6 月1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8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