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云起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设备一批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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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上限值(万元)

小计(万元)

一、辐射骚扰测试系统

112.455

1.1

EMI测量接收机(允许进口产品)

1

68.25

68.25

1.2

EMI测试软件(允许进口产品)

1

7.875

7.875

1.3

射频切换开关(允许进口产品)

1

6.825

6.825

1.4

EMI测试天线1(允许进口产品)

1

3.78

3.78

1.5

EMI测试天线2(允许进口产品)

1

13.125

13.125

1.6

前置放大器(允许进口产品)

1

1.68

1.68

1.7

人工电源网络(允许进口产品)

1

10.92

10.92

二、辐射抗扰度测试系统

419.055

2.1

信号发生器(允许进口产品)

1

23.94

23.94

2.2

功率探头(允许进口产品)

2

3.9375

7.875

2.3

场强探头(允许进口产品)

1

7.14

7.14

2.4

测试软件(允许进口产品)

1

7.875

7.875

2.5

RS测试天线1(允许进口产品)

1

9.828

9.828

2.6

RS测试天线2 (允许进口产品)

1

6.552

6.552

2.7

功放1

1

212.1

212.1

2.8

功放2

1

102.9

102.9

2.9

射频传导抗扰度测试系统 (允许进口产品)

1

40.845

40.845

三、瞬态抗扰度测试系统

104.265

3.1

静电枪

1

5.25

5.25

3.2

组合式抗扰度测试系统

1

41.265

41.265

3.3

谐波电流、电压波动和闪烁测试 (允许进口产品)

1

57.75

57.75

四、10米法半电波环境系统

749.701

4.1

屏蔽体

1

21

21

4.2

屏蔽门(允许进口产品)

1

52.5

52.5

4.3

通风波导

6

1.19

7.14

4.4

铅屏蔽

1

8.4

8.4

4.5

铁氧体(允许进口产品)

1

151.2

151.2

4.6

吸波材料(允许进口产品)

1

140.7

140.7

4.7

地面反射系统

1

19.95

19.95

4.8

转台(允许进口产品)

1

84

84

4.9

天线塔(允许进口产品)

1

50.4

50.4

4.10

定位系统控制器(允许进口产品)

1

39.9

39.9

4.11

监控系统

1

29.4

29.4

4.12

烟雾报警系统

1

7.77

7.77

4.13

电源滤波器

1

73.5

73.5

4.14

信号滤波器

1

42

42

4.15

地面接口板

1

1.418

1.418

4.16

墙面接口板

1

1.733

1.733

4.17

照明灯系统

8

0.2625

2.1

4.18

环境系统配电系统

1

8.19

8.19

4.19

进出水、气管

1

8.4

8.4

五、控制环境系统

1

26.67

26.67

六、功放环境系统

1

5.67

5.67

七、配套

71.4

7.1

温度控制系统

1

52.5

52.5

7.2

接地系统

2

2.625

5.25

7.3

计量

1

13.65

13.65

合计

1489.216

二、相关标准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方案,应满足YY0505医疗设备电磁兼容的相关标准。

(1)YY 0505/IEC*****-1-2: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

(2)GB/T *****.1/IEC *****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3)GB/T *****.26/IEC *****-2-6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第26部分:特殊要求体外诊断(IVD)医疗设备;

(4)CISPR 11/GB 4824: 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5)CISPR 13/GB *****: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6)CISPR 14-1/GB 4343.1:家用电器、电热器和类似器具的要求第1部分:发射;

(7)CISPR 14-2/GB 4343.2:家用电器、电热器和类似器具的要求第2部分:抗扰度;

(8)CISPR 15/GB *****: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9)CISPR 22/GB 9254: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10)CISPR 24/GBT *****: 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11)IEC *****-4-2/GBT *****.2: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12)IEC *****-4-3/ GBT *****.3: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13)IEC *****-4-4/GBT *****.4: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14)IEC *****-4-5/GBT *****.5: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15)IEC *****-4-6/GBT *****.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16)IEC *****-4-8/GBT *****.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17)IEC *****-4-11/GBT *****.11: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18)IEC *****-3-2/GB *****.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19)IEC *****-3-3/GB *****.2: 电磁兼容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三、技术规格

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设备系统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1. 整体要求

(1)能够进行辐射发射测试,传导电压测试的自动化测试。

(2)能够完成指定测试点之间不同测试项目的自动化切换。

(3)能够完成测试系统中系统信号路径的自动校准。

(4)EMC测试系统能够按照IEC*****-4-3的要求,在功率放大器工作在1dB 压缩点之下的非饱和区情况下,进行80MHz~6GHZ的辐射抗干扰校准与测试。

★(5)EMC测试系统测试要求如下:80MHz-3GHz下,校准场强54V/m(CW), 测试场强30V/m,80%AM,1kHz/2Hz AM调制,测试距离为三米,均匀场为1.5米×1.5米。

(6)若系统配置与系统功能、性能指标要求相比,有缺项和性能欠缺,因补充配置所产生的责任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7)构成系统的单台设备和附件应是在合同签定后系统交付前,按系统设备配套单从原厂家购置的新产品。

(8)所有设备和附件都应符合其设计技术指标,带有原厂家的出厂合格证书。

(9)EMC测试系统作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应确保所有硬件设备、选件、附件在构成系统后,相互间在阻抗、匹配、信号电平匹配、传输功率、电场场强、系统灵敏度、调制功能、控制接口和自动化测试等各方面满足系统功能、系统技术指标、标准各项EMC试验项目中的校准和测试要求,操作使用维护方便。若系统配置与系统功能、性能指标要求相比,有缺项和性能欠缺,因补充配置所产生的责任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10)对IEC*****-4-3的配置应确保在产生所规定的场强时,功率放大器仍工作在线性区。选择和安装功率放大器、双定向耦合器、大功率传输同轴电缆、天线、连接器应确保在最大功率使用条件下的散热、阻抗匹配良好,以及由大功率传输产生温升而导致的传输损耗上升、电性能退化等因素,确保系统能连续安全运行并具有系统自锁功能(inter-lock)。

(11)系统测试软件能控制系统硬件完成各个测试项目的自动校准和测试。测试结果由主控制台的终端输出(包括图形和表格两种方式)。

(12)测试软件能识别和控制本次配套的设备的EMI测试天线塔控制器,转台控制器。

(13)软件应充分考虑测试系统硬件和人员的安全性、可靠性。

2. 辐射骚扰测试系统

2.1、EMI测量接收机

(1)符合标准:符合CISPR 16-1-1第3.1版要求;

(2)包含EMI测试接收机和信号/频谱分析仪功能;

★(3)频率范围:9kHz~6GHz;

(4)频率分辨率:接收机模式0.1Hz;频谱模式0.01Hz;

(5)输出阻抗:50?;?

(6)适用于所有商业EMI要求,如CISPR、EN、ETS、ANSI、FCC和VCCI;

(7)检波器:最大峰值、最小峰值、准峰值、有效值、平均值、带仪表时间常数的平均值(CISPR AV)、有效值-平均(CISPR-RMS);

▲(8)总测量不确定度:

9 kHz ≤f < 3.6 GHz,0.46dB;

3.6 GHz ≤ f ≤ 7 GHz, 0.57 dB;

▲(9)显示平均噪声电平:< -7dBuV(30 MHz ≤f < 1 GHz, BW = 120 kHz);

(10)可通过GPIB或者LAN进行远程控制。

2.2、EMI测试软件

(1)为手动和部分或全部自动化测试软件,内置常用标准限值;

(2)测试数据为数据库型态数据,可供其它软件共享;

(3)除一般打印外可转成WMF文件,测试数据点数据可转成Excel文件,扫图可转成BMP文件,方便报告制作;

(4)配合外挂软件可制成PDF文件;

(5)可读入符合格式的Excel 文档;

(6)可对两条轨迹数据做加或减运算,测量电缆的插入损耗,转换成因子文件;

(7)可对每一点单一点选频率标注记(20字);

▲(8)可执行多种设定的自动测试功能;

(9)实时输出频谱轨迹数据,达到在PC屏幕上动态显示数据功能;

(10)根据操作的方便性,各功能方块能在移动鼠标最短距离内完成设定;

(11)可执行zero span 下读取频谱分析仪轨迹数据;

(12)提供宏指令,使用者可依需求改变测试参数,并自动测试;

(13)能够进行全自动化的辐射与传导骚扰测试,能够完成测试系统中系统信号路径的自动校准,报告生成为RTF、HTML 或PDF文件;

(14)仪器和系统配置的图形化用户界面,所有测试序列均有菜单引导、直观的用户提示以产品为导向的测试选择;EUT 专用数据管理;模块化校正概念;需要的再校正工作最小化;

(15)单点数据可纪录300点;

(16)软件升级应能在收到订单后四个月内完成;

2.3、射频切换开关

▲(1)固态继电器:DC-18GHz

(2)开关单元通过GPIB或LAN自动控制;

(3)VSWR:<1.2,0Hz - 3GHz;<1.3,3GHz - 8GHz;<1.4,8GHz – 12.4GHz;<1.5,12.4GHz – 18GHz;

▲(4)插入损耗:<0.5dB/≤0.2dB ,0Hz - 3GHz;<0.5dB/≤0.3dB ,3GHz - 8GHz;<0.7dB/≤0.4dB,8GHz – 12.4GHz;<0.7dB/≤0.5dB ,12.4GHz – 18GHz;

(5)隔离度:≥80dB,0Hz - 3GHz;≥70dB,3GHz - 8GHz;≥60dB,8GHz – 12.4GHz;≥60dB,12.4GHz – 18GHz;

(6)平均功率不小于:120W,0Hz - 3GHz;80W,3GHz - 8GHz;60W,8GHz – 12.4GHz;50W,12.4GHz – 18GHz。

2.4、EMI测试天线1

▲(1)频率范围:9kHz – 30MHz?

(2)E-场天线因子:不小于20 dB/m

(3)H-场天线因子:不小于-31.5 dB/Ωm

▲(4)包含充电用适配器

2.5、EMI测试天线2

▲(1)频率范围:30MHz - 6GHz

(2)天线因子:7 – 43dB/m

(3)阻抗:50欧姆

(4)VSWR:<1.5 (f > 150 MHz)

(5)连接器:N-female

(6)材料:铝

▲(7)包含辐射骚扰测试用全套射频电缆

2.6、前置放大器

▲(1)工作频率范围:10MHz~6GHz

▲(2)典型增益:25dB

(3)增益平坦度:< +/- 3 dB

(4)输入端1dB压缩点:≥-18 dBm(89 dBμV)

(5)射频接口: N型

(6)阻抗:50Ω

(7)VSWR:<2:1

(8)1dB压缩点功率(输出端):>100dBμV

2.7、人工电源网络

(1)满足CISPR、EN、VDE、ANSI、MIL-STD-4** D 和E、CISPR/A/413/CD等众多标准的V型网络

▲(2)三相及单相数量各一个,其中单相人工电源网络最大允许电流16 A(恒定电流),三相人工电源网络最大允许电流4×32A(恒定电流)

(3)按照CISPR16-1-2和ANSIC63.4标准校正

(4)包含原厂校准数据

(5)阻抗:(50μH + 5Ω)//50Ω

(6)频率范围9 kHz - 30 MHz

(7)射频接口:N 阴型, 50Ω

(8)150 kHz高通滤波器,开关切换选择

(9)内置10 dB衰减器和脉冲限制器

(10)内置脉冲限幅器的响应门限(输出电平):140 dB(μV)

3. 辐射抗扰度测试系统

3.1、信号发生器

▲(1)频率范围:9 kHz ~6GHz

▲(2)频率分辨率:≤0.001Hz

▲(3)最大输出功率:不小于18dBm

▲(4)电平不确定性:9 kHz ≤f ≤200 kHz,< 1.0 dB

200 kHz < f ≤ 3 GHz,< 0.5 dB

f > 3 GHz,< 0.9 dB

(5)调制模式:支持AM/FM/?M/脉冲调制,必须满足2Hz脉冲调制要求。

(6)VSWR: < 1.8(f > 200 kHz)

(7)反向功率:1 MHz < f ≤1 GHz,50W

1 GHz < f ≤ 2 GHz, 25W

2 GHz < f ≤ 3.2 GHz, 10W

(8)SSB 相位噪声:(20 kHz载波偏置,1 Hz测量带宽,CW)

f = 100 MHz, level = 10 dBm, <–141 dBc, –145 dBc (typ.)

f = 1 GHz, <–122 dBc, –128 dBc (typ.)

f = 2 GHz, <–116 dBc, –122 dBc (typ.)

f = 3 GHz, <–112 dBc, –118 dBc (typ.)

(9)宽带噪声:–142 dBc(电平>10dBm,10 MHz 载波偏置,1 Hz 测量带宽)

(10)非谐波:(>10 kHz 载波偏置,电平>-10dBm, CW)

f ≤ 23.4375 MHz, <–70 dBc

23.4375 MHz < f ≤ 1500 MHz, <–70 dBc, <–84 dBc (typ.)

1500 MHz < f ≤ 3 GHz, <–64 dBc, <–78 dBc (typ.)

3 GHz < f, <–58 dBc, <–72 dBc (typ.)

(11)内置过压保护

(12)接口:IEEE、以太网、USB

3.2、功率探头

▲(1)功率探头2个,频率范围:9kHz – 6GHz

(2)测量范围:200 pW - 200 mW (–67 dBm - +23 dBm)

(3)最大输入功率:400 mW (AVG), 1 W (PK, 10 ?s)

(4)阻抗匹配:9 kHz - 2.4 GHz,< 1.13;>2.4 GHz - 6.0 GHz,< 1.20

(5)连接器:N型

3.3、场强探头

▲(1)频率范围:10 kHz - 9 GHz

(2)动态范围:0.5 – 500 V/m (60 dB)

(3)线性特征:0.4 dB @ 50 MHz / 1-500 V/m

(4)分辨率:0.01 V/m

(5)各向同性特性:0.5 dB (0.3 dB typical) (@ 50 MHz)

▲(6)过载:不小于400V/m

3.4测试软件

(1)支持手动及自动EMS测量

(2)仪器和系统配置采用图形用户界面

(3)模块化校准概念

(4)应有直观图形用户界面的优点,符合最新的用于测量仪器进行测量的Windows标准

(5)提供通用的驱动配置文件

(6)所有的测量、配置和报告数据存储在一个标准文件格式里

(7)文本格式的混合数据(校准数据,测量结果,设置)可以转移到其它应用里

(8)测试报告可以同时生成PDF, RTF, HTML格式的文件

(9)必须提供测试软件的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3.5RS测试天线1

▲(1)可用频率范围:60 -3000 MHz

(2)极化:线性

(3)最大输入功率(7/16接口):2kW(连续);3kW(间歇)

3.6RS测试天线2

▲(1)可用频率范围:3 - 6 GHz

(2)极化:线性

(3)最大输入功率(7/16接口):300 W (f=1 GHz) 150 W (f=6 GHz)

3.7、功放1
(1)工作频率:80MHz~1GHz

▲(2)输出功率:不小于2000W(80MHz~400MHz)& 1000W(400MHz~1GHz)
(3)P1功率:1600W(80MHz~400MHz)& 800W(400MHz~1GHz)

(4)增益:63dB(80MHz~400MHz)& 60dB(400MHz~1GHz)

(5)增益平坦度:±5dB

(6)谐波:-15dBc@1600W/800W

3.8、功放2

(1)工作频率:1GHz~6GHz

▲(2)输出功率:不小于400W
(3)P1功率:350W typ

(4)增益:56dB

(5)增益平坦度:±4.5dB

(6)谐波:-20dBc

3.9、射频传导抗扰度测试系统

1)数量:1套

2)技术指标:

符合标准:IEC *****-4-6 /GB T *****.6最新国际/国内标准;

频率范围:150kHz-230MHz

测试电平:CDN:30V@80%AM,电磁钳:10V@80%AM
需包含三线耦合去耦网络及校准装置,不小于220V/16A

需具备一体化传导敏感度测试系统、射频衰减器、电源端耦合去耦网络(CDN)及校准装置、电源端耦合去耦网格(CDN)及校准装置、电源端耦合去耦网格(CDN)及校准装置、电源注入钳及校准组件功能。射频衰减器:6dB 75W。

4. 瞬态抗扰度测试系统

4.1、静电枪

(1)接触放电:200 V - 30,000 V( ± 5% )

(2)空气放电:200 V - 30,000 V( ± 5% )
(3)脉冲重复频率:单次/ 0.1 / 0.2 / 0.5 / 1 / 2 / 5 / 10 / 20 Hz

(4)上升时间:0.8 ns ± 25%

(5)放电模块:150 pF / 330 ohm

(6)需包含静电测试试验台,优选静电枪原厂生产产品

4.2、组合式抗扰度测试系统

(1)脉冲群模块:0.3-4.8KV ,内置标准及任意排程

(2)雷击浪涌模块:输出电压0.3-5KV 内置标准及任意排程

(3)耦合去耦网络:AC220V 16A

(4)容性耦合夹:100-1000pf

(5)电源故障及工频磁场模块:
工频磁场参数:磁场强度:1-100A/m(可以持续测试)100-400A/m(1-10s)400A/m(配置单匝线圈)电流波形:50/60Hz正弦波 电流畸变率:<5%

(6)电源故障参数:

EUT带载电压、电流:AC/DC250V16A持续、32A持续5s、40A持续3s、耐受500A

(7)暂降、中断上升、下降时间:1-5us(100Ω负载)

(8)磁场转换器:

输出磁场范围:100 A / m-1200 A / m

输出电流范围:100 A - 2000 A

电流波形:6.4 μs ± 30%, 16 μs ± 30%

(9)磁场线圈

磁场强度1A/m-400A/m 1.25?T-503μT

磁场方向90°/180°

测试时间≤100A/m 100A/m以上<10s

线圈匝数单匝

线圈尺寸1000 * 1000mm

(10)三相耦合去耦网络
AC690V/64A 三相五线

4.3、谐波电流、电压波动和闪烁测试

设备需满足 IEC*****-3-2及IEC*****-3-3标准

输入电流≥16A

10米法半电波环境系统

1、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介绍及要求

按照工科医设备、信息技术设备、通信设备、家用电器、音视频产品、电视广播设备、汽车零部件等产品的测试要求建设一套电波环境系统,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表1:主要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数量

备注

1

电波环境系统

10m法半电波环境系统(含配套控制环境系统和功放环境系统)

1套

包括半电波环境系统和屏蔽环境系统的设施设计、加工、安装、验收、维保的整体交钥匙工程。基本内容包括屏蔽分系统、吸波分系统、辅助定位分系统。

1)、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工程性能仿真报告,至少包括NSA, VSWR和FU。

1.2、依据标准

电波暗室须兼容如下标准:

(1)YY0505-2012 医疗器械电磁兼容试验及标准要求

(2)GB 9254-2008(IEC/CISPR 22:2006)《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3)GB 4343.1-2018(CISPR 14-1:2011)《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4)GB 4824-2019(CISPR 11:2016)《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 射频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

(5)GB/T *****.2-2018(IEC *****-4-2:200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6)GB/T *****.4-2018(IEC *****-4-4:2012)《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7)GB/T *****.6-2017(IEC *****-4-6:2013)《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8)*****-2012(IEC/CISPR 13:2009)《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 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中的传导骚扰测试、辐射骚扰测试;

(9)GB/T *****-2017(CISPR 15:2015)《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中的传导骚扰测试、辐射骚扰测试;

(10)GB/T **13《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1.3、性能参数要求

10米法半电波环境系统关键性能参数要求符合以下技术指标要求:

1.3.1 屏蔽效能SE要求

(1)按照EN50147-1最新标准的规定进行测试,测试频率范围为14kHz~40GHz时,屏蔽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表2、屏蔽效能要求

序号

频率

衰减量

场源

1

14kHz

≥85dB

磁场

2

100kHz

≥100dB

磁场

3

1MHz~1GHz

≥100dB

电场\\平面波

4

1GHz~18GHz

≥100dB

微波

5

18GHz~40GHz

≥90dB

微波

(2)控制环境系统、功放环境系统的频率设计上限要求:18GHz。

1.3.2 归一化场地衰减NSA

频率范围:30MHz-1GHz;

按照CISPR16-1-4:标准规定方法测试,要求:

(1)10m法环境系统在10m测试距离,直径5.0m,高度2.5m的大静区内,测试轴和静区中心都必须位于环境系统的中轴线上,归一化场地衰减NSA与理论值偏差优于±3.0dB 。

(2)10m法半电波环境系统在9kHz~30MHz频率范围内的场地性能

依据Draft Validation Procedure according to CISPR A 1101 DC,采用环形天线进行测试时须满足以下要求:在9kHz~30MHz频率范围内,10m法半电波环境系统在测试距离为3m、直径2.0m、高度2m的静区内,场地偏差NSA均小于等于±4.0dB。

投标文件中提供电波环境系统的NSA模拟仿真结果报告。

1.3.3场均匀性FU

频率范围:26MHz-18GHz;

按照IEC*****-4-3和EN*****-4-3标准最新版本要求方法测试,要求:在转台之上0.8m-2.3m 范围内1.5m×1.5m 的垂直平面,16个测试点中75%的点场地均匀性FU在0~+5.5dB。

投标文件中提供电波环境系统的FU模拟仿真结果报告

1.3.4场地电压驻波比SVSWR

频率范围:1-18GHz;

10米法环境系统,按照CISPR16-1-4:标准规定方法测试,要求:测试距离3m,测试直径2m,高度2m的静区场地电压驻波SVSWR优于5.5dB;

静区中心和转台中心同轴

投标文件中提供电波环境系统的VSWR模拟仿真结果报告

1.3.5 背景噪声

满足GB9254(CISPR22)《信息技术设备的射频干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最严限值;GB4824(EN55011)《工业、科学、医疗(ISM)射频设备电磁骚扰特性测量方法和限值》最严限值。最少低10dB.

1.3.6环保要求

10米法半电波环境系统室内空气甲醛等释放量小于GB/T18883-2002限量标准。(电波环境系统建设完成后,由用户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环境测试报告)。

1.4、电波环境系统及附属屏蔽环境系统尺寸

10m法半电波环境系统应满足以下尺寸要求,且其配置须满足本招标文件中与本部分建设项目相关的全部分项技术要求:

★(1)环境系统内净空尺寸不小于18.3m(L)×11m(W)×7m(H)。

注:内净空尺寸长、宽尺寸为吸波材料尖对尖净尺寸;高度尺寸为吸波材料尖对地面反射面尺寸。

★(2)10m距离的环境系统静区直径不小于5m;静区的边缘与吸波材料距离≥1m;

(3)控制环境系统尺寸:3.1m(L)× 7.1m(W)× 3.0m(H);

(4)功放环境系统尺寸:3.1m(L)× 3.0m(W)× 3.0m(H)。

2详细规格参数

2.1、10米法半电波环境系统技术要求

2.1.1屏蔽分系统

10米法半点波环境系统采用钢支撑,支撑结构为自立式,抗震烈度等级大于等于7度;

2.1.1.1、屏蔽体

(1)屏蔽体采用拼装结构,任意相邻两块钢板拼接处采用屏蔽衬垫,确保良好的RF屏蔽和电接触,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保证屏蔽效能在20年内不下降。长期稳定不生锈;

(2)使用不小于2mm厚度的欧标或国标双面镀锌钢板构成,镀锌层的厚度不小于20μm(≥275g/m2),不接受屏蔽层两边为薄铁皮且中间夹层为木板的结构。屏蔽体表面采用烤漆或者喷塑工艺处理;

(3)屏蔽钢板防锈、耐腐蚀性好,屏蔽体的底部在建造时应经过防潮处理,应有防潮层。安装完吸收体后屏蔽体的顶部和四周应不发生明显的变形;

(4)为了达到更长久的使用寿命,屏蔽板体外表面必须全部烤漆或者喷塑工艺处理。安装好的环境系统还应在墙体和屏蔽壳体之间留下足够的人员通道,便于维护;

(5)钢板拼接处应采用具有优异射频屏蔽和电接触屏的蔽衬垫。

2.1.1.2 屏蔽门

10米环境系统屏蔽门规格及数量:

(1)电波环境系统大门1扇:全自动滑动门,通道净尺寸不小于4.2m×4.2m(W×H),配置自动升降门槛,承重不小于5吨;

(2)电波环境系统员工门1扇:半自动气动旋转门,通道净尺寸不小于1.2m×2.0m(W×H);

(3)屏蔽门需是原厂烤漆处理,不接受现场二次加工。

(4)环境系统屏蔽门外安装测试状态指示灯;

(5)环境系统屏蔽门安装互锁开关,用于测试系统的互锁装置;

(6)滑动大门应安装铁氧体和尖劈吸波材料,门打开后内外地面及门槛齐平,配置升降平台,不接受斜坡;

(7)员工门根据工作需要安装尖劈吸波材料;

(8)屏蔽门采用刀簧设计,至少双刀以上,簧片固定在门框上,不能用胶粘,维护方便;

2.1.1.3 通风波导

(1)顶部波导安装在照明灯的上方,以便环境系统内照明灯的热量散发;

(2)波导窗需配有法兰盘并向外凸出,以便于与将来温度控制管道连接;

(3)波导窗设计频率范围为10kHz至40GHz,屏蔽效能达到要求;

(4)波导窗数量以最终设计为准,但应能满足5次/小时的换气次数要求。

2.1.1.4 铅屏蔽

因本项目采购环境系统屏蔽环境系统对应的测试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类产品,有可能产生对人体有害的X射线等辐射物质,要求提供整套铅屏蔽防护,以保障测试环境安全性,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合理铅屏蔽方案,铅屏蔽采用≥2mm厚度铅板, 铅屏蔽包括环境系统的顶面、四侧墙等5面完整的屏蔽墙体,以及屏蔽门,接口通道,温度控制管道等。

(2)所有的铅板均需做特别设计安装在铁氧体下(包括屏蔽门),不可裸露在屏蔽体外部或其他部位;

(3)所有的通风波导、穿墙板等对外连接口必须进行铅屏蔽防护处理;

(4)铅屏蔽的安装方式与设计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2.1.2 吸波分系统

2.1.2.1 铁氧体和尖劈吸波材料

▲(1)环境系统铺设复合型吸波材料,墙面采用等高满铺工艺,不接受同一墙面上或顶墙上采用不等高铺设安装工艺的情况;

(2)除地面外,四侧墙面及顶面采用机械构件将铁氧体和尖劈吸波材料安装在环境系统内部。吸波材料必须在原厂加工完成,不允许在安装现场进行切割或粘贴加工;

▲(3)尖劈吸波材料优选硬质聚丙烯材料;尖劈吸波材料不应出现下垂、变形、碳粉脱落等现象,如出现,20年内免费更换;

(4)铁氧体安装间隙不大于0.1mm,不接受铁氧体采用现场胶水粘贴的安装方式。若使用螺钉锚固方式,必须使用不产生反射的塑料螺帽,环境系统墙上不能出现金属反射面或反射点;所使用的铁氧体必须为全新材料,厚度不小于6mm;密度≥4.85*10?kg/m?,电阻率≥100Ω.m

(5)地面配置可移动型吸波材料,满足场地均匀性(FU)和场地电压驻波比(SVSWR)的测试要求;

(6)吸波材料应满足以下至少一项国际防火标准,燃烧性能满足B2等级(需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燃烧性能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GB8624《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NRL Report 8093 (Tests 1, 2, and 3);,

UL 94-5VA and UL 94-5VB;

UL 94 HBF;

DIN 4102 Class B-2;

NFP 92-501 M2;

MIT Lincoln Laboratory specification MS-8-21(Tests I, II, and III)。

(7)尖劈吸波材料需在30MHz~40GHz 的宽带频率范围内提供良好的吸波作用,在使用环境相对湿度95%,吸波材料物理性能和电性能不变化(投标时需提供关于防潮性能的出厂测试报告复印件);

(8)尖劈吸波材料可承受150V/m连续场强和400V/m 瞬态场强(投标时需提供关于耐功率性能的出厂测试报告复印件);

▲(9)必须提供环保型吸波尖劈,投标时提供环保型吸波材料证明,满足Reach或ROHS环保要求,附第三方证明材料;

(10)尖劈吸波材料必须是环保型、无异味产品,其安装后不应对环境系统内空气质量造成污染。其中:

a.TVOC应符合GB 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b. 氨、甲醛应符合GB/T 18204.2-201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的要求;

c. 苯应符合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

d. 氡应符合GB/T 1**47-1995《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的要求。

(11)非白色尖劈吸波材料之上需覆盖白色反光板,以美化内部环境和增加亮度,但不得影响环境系统性能,白板的防火特性满足 Class B1标准,投标时提供白板的防火检测报告复印件,同时须在白色反光板上设计招标人logo。

2.1.2.2 地面反射系统

(1)反射地面采用不小于3mm厚的不锈钢钢板。钢板铺设必须平整紧密,地面平整度要求:每3m×3m(长×宽)范围内,高度差小于3mm,且不允许有累计误差;钢板间隙必须小于0.2mm;

(2)高承重区高架地板承重应不小于5000kg/m2,其他区域高架地板承重应不小于1000kg/m2,且地板不会因承重产生任何变形;

(3)高架地板高度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确定,应使用可调节金属支撑,满足环境系统承重要求;提供的架空地板要能够满足本工程的承重要求,应具有良好的导电性;安装完成后,接地电阻不大于1Ω;

(4)高架地板高度应根据转台高度确定,转台应与环境系统反射面齐平;高架地板及反射地面必须保证平整,各部分高度差不超过1mm;反射地面各钢板之间应有良好电接触,且应与屏蔽墙体及转台间有良好电接触,安装后各钢板以及钢板与屏蔽墙体和转台接触处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Ω;

(5)高架地板下方应配置可调支架,用于线缆走线。

2.1.3定位辅助系统

2.1.3.1 转台

(1)直径5m,承重不小于5000kg。转动角度≥400°;

(2)定位精度≤±1°,旋转速度0.1-1.5RPM;不锈钢台面,配置电缆和光纤接口,备有光纤。转台缝隙≤5mm,平整度≤3mm;

(3)转台中心配置接口板,内置接头依据电源滤波器要求进行配置;

(4)转台自身完全屏蔽密封,内部安装有电源滤波器,辐射骚扰小于CISPR22中B级设备限值10dB以上,可承受200V/m场强;

(5)金属转台安装后台面应与地板平齐,与环境系统的反射面应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

(6)控制系统可靠性强,能方便更新固件。

(7)考虑水气路的接入

2.1.3.2 天线塔

(1)1-6m电动升降,升降速度2cm/s~15cm/s可调,定位精度≤1cm。

(2)电动极化控制,极化角度0/90度。

(3)最大承重不小于12kg,配置常用天线适配器。

(4)配置电缆和光纤,并提供一根备用光纤。

(5)天线塔工作时,干扰水平低于CISPR22中B类设备辐射干扰水平10dB以上,并可承受200V/m场强。

2.1.3.3 定位系统控制器

(1)天线塔和转台的控制器应为同一个集成控制器;

(2)光纤通信,可以同时控制转台和天线塔;

(3)兼容手动控制和软件自动控制;

(4)具备预留控制端口,方便后面新增定位设备;

(5)可以显示天线高度、转台角度。

2.1.3.4 监控系统

(1)环境系统音视频监视系统包括云台、电源、摄像头、光电转换器、数字图像处理器和高性能服务器。

(2)环境系统音视频监视系统配套控制软件应具有如下控制功能:

a.应能控制环境系统内云台上、下、左、右转动;

b.应能控制摄像头调整摄像头变焦,并可切换不同摄像头内容;

c.应能将测试时的摄像内容在硬盘上储存并调用。

(3)环境系统音视频监视系统配备的摄像机要求:

a.10米法半电波环境系统内的监控系统均应采用1080P高清全景彩色摄像机,其光学变焦不小于20倍;

b.2套固定安装在环境系统墙面上;另1套应配备带轮子的非金属材质的可移动三脚架并配备加固底座,避免移动过程中三脚架倾斜;

c.摄像机能承受10kHz~18GHz频率范围内的200V/m连续场强和600V/m 瞬态场强,在以上场强作用期间及作用后均能正常工作;

d.应提供关于该产品的电气性能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出厂测试报告复印件。

(4)暗音视频监视系统应配置一套音频系统,配合环境系统音视频监视系统一起使用。

(5)环境系统音视频监视系统应配备40吋的LED超清显示屏1台,分辨率不小于1080P,刷新率不低于60Hz。

(6)环境系统音视频监视系统配置 的服务器须提供以太网接口,应能连接至局域网。

(7)环境系统音视频监视系统的骚扰水平应低于GB 4824中B类辐射干扰限值10dB。

(8)视频及控制信号应采用光纤传输。

(9)所有设备安装完毕后不影响环境系统的整体性能。

2.1.3.5 烟雾报警系统

(1)环境系统内需安装烟雾报警系统,必须提供空气采样烟雾报警系统。

(2)报警装置不能产生电子噪音,并可承受200V/m连续场强和600V/m 瞬态场强;

(3)所有设备安装完毕后不影响屏蔽效能;

(4)控制面板应提供输出信号端口;

(5)支持报警系统接入大楼或区域消防系统。

2.1.3.6 电源滤波器

(1)电源滤波器带负载能力应能满足在14kHz~18GHz频率范围内的最小插入损耗为100dB的要求;

(2)滤波器须采用性能可靠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滤波器品牌、型号、产品技术指标说明和关于插入损耗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出厂测试报告复印件;

(3)除EUT外电源滤波器根据电源设计方案配置,EUT使用电源滤波器配置数量如下:

序号

规格

功能

数量

1

2x63A-250V AC-50/60Hz/电源滤波器

EUT供电

2

2

2x63A-500V DC/电源滤波器

EUT供电

1

3

4x63A-440VAC-50/60Hz/电源滤波器

环境系统设备(转台、天线塔、照明)供电

1

4

4x200A-440V AC-50/60Hz/电源滤波器

EUT供电

1

2.1.3.7 信号滤波器

(1)除光电转换器外,本条款包含的所有滤波器均应提供其插入损耗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出厂测试报告复印件。

(2)信号滤波器位置和数量要求

序号

规格

功能

数量

1

20线信号滤波器

EUT通信

1

2

2线电话滤波器

EUT通信

1

3

Interlock互锁开关

EMI测试互锁信号开关

1

4

1000M网络光电转换器(对)

EUT通信

1

2.1.3.8 地面接口板

(1)地面接口板(CP板)的数量与位置(需要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以下为最少配置。

(2)在环境系统地面上设置多个转接板,检修口等,每个接口都是一个金属箱体,该箱体嵌入于高架地板中。其表面和地板反射面平齐。接口箱用于安装信号连接头,电源,检修口用于滤波器检修,电缆维护等。

编号

用途

位置

接口

CP1

测试天线供电通信

距离转台10m位置

NP型*4,N型*4,FSMA型*6,电源接口若干

CP2

测试天线供电通信

距离转台3m位置

NP型*4,N型*4,7/16*1,FSMA型*6,电源接口若干,RJ45接头1个,

CP3

EUT供电通信

转台中心

N型*4,BNC-50ohm型*1,BNC-75ohm型*1,SMA型*1,FSMA型*2,RJ45接头2个,电源接口参考滤波器供电配置

CP4

EUT供电通信

转台周围

N型*4,BNC-50ohm型*1,BNC-75ohm型*1,SMA型*1,FSMA型*2,RJ45接头2个,电源接口参考滤波器供电配置

CP5

气、水管

转台周围

气、水管

上述接头为最低配置,若采购人根据测试需求新增射频接头和电源插座等,投标人应免费给予提供。

2.1.3.9 墙面接口板

编号

用途

位置

接口

AP1

10m环境系统与控制环境系统通信

环境系统与控制环境系统之间

(高架地板下)

NP型*6,N型*10,BNC-50Ohm型*4,BNC-75Ohm型*4,SMA型*4,FSMA型*20,6路光纤通道*2,6cm直径波导管*1

AP2

10m环境系统与功放环境系统通信

环境系统与功放环境系统之间

(高架地板下)

NP型*2,N型*2,7/16*2, FSMA型*4,6路光纤通道*1

上述接头为最低配置,若采购人根据测试需求新增射频接头和电源插座等,投标人应免费给予提供。

2.1.3.10 照明灯系统

(1)电波环境系统配置自动升降LED照明灯,不少于8盏;

(2)照明亮度要求达300Lux,且照明灯具不应产生骚扰发射,即点即亮;

(3)要求连续使用时间在30000小时以上,优先考虑散热较小的照明灯具。

2.1.3.11 环境系统配电系统

(1)在环境系统的屏蔽门附近安装紧急照明灯,用以在断电或者照明手段丧失的情况下指明出口。紧急照明灯应用蓄电池供电且可自动完成充/放电转换,断电后照明时间大于0.5小时;

(2)电气安装线缆应置于地板下方和吸波材料背面;

(3)配电箱安装在环境系统内部高架地板下方。配电箱内应包括各种必须的安全措施,如断路保护开关,过流保护器等。断路保护开关和过流保护器应符合CCC认证要求,其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4)线缆通道采用金属或PVC材料,安装在半电波环境系统内的高架地板下方;

(5)供电系统和测试系统线缆通道独立设置。

(6)线缆通道铺设及安装应提供足够的升级空间,金属线槽宽度不小于200mm, PVC线管不小于直径100mm,预留引线器。

2.1.3.12 进出水、气管

CP5

EUT供水供气,压缩空气口

转台周围

1套进水管,1套出水管,1套进气管,1套出气管,1套压缩空气接口,板底部采用焊接密封处理

2.2、控制环境系统

(1)控制环境系统尺寸:7.1m(L)× 3.1m(W)× 3.0m(H);内外墙面应在原厂完成烤漆或者喷塑工艺处理,禁止在现场进行二次加工。;

(2)屏蔽门:气动旋转门,通道净尺寸不小于1.2×2.0m(W×H);

(3)地面铺设防静电高架地板,承重1000kg/㎡;

(4)通风波导窗设计频率范围14kHz-18GHz,控制环境系统采用上进上出的通风换气方式,换气次数须满足5次/小时。

(5)控制环境系统墙面接口板及连接器的配置:

用途

位置

接口

控制环境系统与功放环境系统通信

控制环境系统与功放环境系统之间

(高架地板下)

N型*10, SMA型*4,FSMA型*8,6路光纤通道*1,6cm直径波导管*1

上述接头为最低配置,若采购人根据测试需求新增射频接头和电源插座等,投标人应免费给予提供。

(6)电源滤波器

位置

特性

数量

控制环境系统

单相电源:16A、220V、50Hz/60Hz

1

三相电源:63A、380V、50Hz/60Hz

1

(7)信号滤波器

信号滤波器配置包括:1个电话滤波器、1套1000M光电转换器。

(8)配电与照明:

控制环境系统内配置配电箱,安装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防火线缆槽,截面尺寸150mm x 100mm, 沿四面墙体安装,高度1.2m。安装于屏蔽墙体上,安装方式应保证屏蔽环境系统整体性能指标;

控制环境系统照明亮度不小于300Lux,并配有紧急出口照明灯,断电后照明时间大于2小时;

线缆布设和电源插座布放将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

(9)防火报警系统 要求安装烟雾探测报警装置,与环境系统防火报警系统连接。

(10)控制环境系统内部应采用矿棉板吊顶和铝塑板墙面进行装修。

2.3、功放环境系统

(1)功放环境系统尺寸: 3.1m(L)× 3.0m(W)× 3.0m(H);内外墙面应在原厂完成烤漆处理,禁止在现场进行二次加工。;

(2)屏蔽门:手动或气动门,门通道净尺寸不小于0.9m×2.0m(W×H);

(3)地面铺设防静电高架地板,承重不小于1000kg/m2;

(4)通风波导窗设计频率范围14kHz-18GHz,功放环境系统采用上进上出的通风换气方式,换气次数须满足5次/小时。

(5)功放环境系统应采取强排风措施。

(6)电源滤波器

位置

特性

数量

功放环境系统

单相电源:16A、220V、50Hz/60Hz

1

三相电源:63A、380V、50Hz/60Hz

1

(7)信号滤波器:无

(8)配电与照明:

功放环境系统内配置配电箱,安装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防火线缆槽,截面尺寸150mm x 100mm, 沿四面墙体安装,高度1.2m。安装于屏蔽墙体上,安装方式应保证屏蔽环境系统整体性能指标;

功放环境系统照明亮度不小于300Lux。

(9)防火报警系统要求安装烟雾探测报警装置,与环境系统防火报警系统连接。

2.4、配套

2.4.1温度控制系统

(1)投标人应根据建筑及EMC测试设备/系统布置情况,统一设计所有环境系统、控制环境系统、功放环境系统、屏蔽环境系统冷暖温度控制系统。

(3)风管应采用彩钢酚醛树脂风管,并通过软连接与所有半电波环境系统和屏蔽环境系统的通风波导窗之间进行连接。

(4)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温度控制系统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初稿。

(5)各室的温湿度控制范围要求如下表所示。

表各室温湿度控制范围要求一览表

级 别

项 目

A 级

夏 季

冬 季

温 度

24℃±2℃

20℃±2℃

相对湿度

45%~65%

温度变化率

<5℃/h,不得结露。

(6)各室内部的各区域换气次数应不少于5次/小时。

(7)10米法半电波环境系统用温度控制系统要求

10米法环境系统冷量参数应不小于250W/m2,采用立面墙体下送风、上回风方式;

(8)功放环境系统用温度控制系统要求

a.所有配套功放环境系统内温度控制须具备冬季制冷功能,室外机组不应与半电波环境系统共用;

b.采用顶送风、顶回风方式;

c.应能满足输入功率为20kW的功率放大器的使用要求;

d.功放环境系统应有强排风措施。

(9)控制环境系统、传导屏蔽环境系统用温度控制系统要求

a.冷量参数应不小于400W/m2,采用顶送风、顶回风方式;

2.4.2 接地系统

(1)工作接地装置应独立于建筑防雷接地和电力安全接地且不相互连接;工作接地电阻应≤1Ω,并应根据现场实际建筑施工情况确定工作接地形式。

(2)工作接地装置工艺允许使用物理降阻剂,但不得使用化学降阻剂;完工验收时应根据招标人对测试点的需求提供工作接地电阻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期: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五、服务标准:1、质保期

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本项目中的主要部件及材料应为两年内的产品,并且未来5年内不停产的产品。投标的环境系统整体质量保证期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屏蔽系统10年。

1.2、吸波系统20年。

1.3、功放3年

1.4、该项目整体质保1年。部件如有质量问题,六个月内免费更换全新产品直至计量合格。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售后服务的投标产品,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2、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中标人或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专人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质保期内因为故障超过10日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延长一个月质保。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本项目内涉及的控制软件产品进行终生免费技术升级服务。

1.4其他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每年不少于两次免费上门为用户提供产品回访和一次产品维护保养服务;保修期后每年不少于一次免费上门为用户提供产品回访确保使用安全。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和制造商应以合同内商定的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2.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整套半电波环境系统、控制环境系统、功放环境系统和屏蔽环境系统及其配套电源和温度控制系统的易损件项目清单,至少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下表中所列项目。若招标人根据实际建设情况提出需求,投标人须提供经双方经协商后的易损件项目清单。

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型号

单位

备注

1

铁氧体

同投标文件提供的型号保持一致

2

吸波尖劈

3

地面吸波材料

4

白色反光板

5

屏蔽门簧片

6

转接头

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护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半电波环境系统同型号:

(1、铁氧体30块;2、吸波尖劈2块;3、地面吸波材料2块;4、白色反光板5块;5、屏蔽门簧片10米;6、N型转接头10个。以上材料环境系统验收合格后应免费提供给给投标人)。维修使用的部件、日常维保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验收分为:到货验收、项目最终验收。

1、到货验收

1.1设备系统到货前须进行计量校准。

1.2.到货验收:建设物资应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由招标人组织对铁氧体、尖劈吸波材料、转台、接收机、信号源、功放等进行到货验收,包括货物生产企业、品牌、型号、品种的点验。

2、项目最终验收

2.1、中标人应保证本项目内所有建设内容在完工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如有缺漏、损坏,中标人应负责在双方协商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换、补齐直至验收合格;如对项目的按期验收和使用造成影响,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2.2、中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全部技术资料、配置清单、合格证、质保书、计量/检定证书和所有装修区域的竣工设计图纸等,其中,环境系统的SE、NSA、FU、SVSWR、ABN等指标由招标人认可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并出具报告;设备系统提供设备的计量报告。半电波环境系统、屏蔽控制环境系统、屏蔽功放环境系统、传导屏蔽环境系统的屏蔽效能由招标人认可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并出具报告,测试点除门、波导窗外,可以由用户增加不少于5个测试点;环境系统空气质量符合本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的要求,应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2.3环境系统移交使用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有关的图纸和资料文件:

2.3.1整套环境系统屏蔽环境系统的设计图纸和资料;

2.3.2随机提供环境系统和屏蔽环境系统易损件的备件;

2.3.3每个屏蔽环境系统均建立质量档案;

2.3.4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环境系统和屏蔽环境系统使用和维护指南”、“环境系统和屏蔽门的使用和维护须知”。

2.4设备调试和运行完成后,应该给与如下文件:

2.4.1整套系统解析图和各种仪器设备的规格书和使用维护手册;

2.4.2应提供全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第三方测试报告、仪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说明、结构图、电路总框图、各单元框图及详细电路图等。

3.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和招投标文件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

3.2在本项目正式投入使用前的调试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应在双方协商规定时间内得到解决,并应在双方协商确认的验证时间内正常运行。

3.3提供本项目配套设备及其配件和附件的操作手册(注:进口设备建议提供中文操作手册),提供本项目配套设备及其配件和附件的维修维护保养手册(注:进口优先设备提供中文维修维护保养手册)。

3.4本项目所采购配套设备的技术指标验收由投标人组织专家进行验证,符合采购合同的,由采购单位出具验收报告,作为设备验收的附件存档。

3.5 中标人应根据标书要求对采购方的设施、设备进行计量参数确认,合格后才认为通过最终验收。

4、产品安装调试符合要求。环境系统设备必须提供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计量检定报告需安装后计量的设备,到货调试好后采购单位配合中标人进行计量检定。

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退返全额采购金额,并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采购人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验收工作,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7、中标人对采购方的设施进行改造直至符合验收要求。

8.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组成、配置、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中标人应协调制造商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若制造商不予配合且对项目的验收和使用造成影响时,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其他要求:培训:

投标人负责所有设备系统、环境系统内设施设备的技术培训,并应在项目验收时向招标人提交具体培训方案,且达到以下要求:

(一)设施设备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应尽培训义务。设施设备供应商应对招标人提供免费培训,使招标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使用、操作和日常维护设施设备。

(二)培训对象:招标方的项目管理维护人员和设施设备操作使用人员。

(三)培训内容:设施设备的软硬件运行操作、维修、保养、校准、标定操作等,以及设施设备简易故障的判别、排除、调整和设施设备的实际联动运行。其内容和时间如下:

1、项目建设安装完毕后,培训内容为配电、音视频监控系统、温度控制系统及防火报警系统的使用。

2、最终验收前进行现场培训,其内容为半电波环境系统及附属设备(转台、天线塔、控制器)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方法。

3、最终验收合格后进行现场培训,培训内容为对操作者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疑问进行解答。

4、中标人(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免费为用户培训使用仪器的工作人员。其培训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和日常保养维护及注意事项等,保证被培训人员都能熟练操作和应用相关设备,并能对样品进行实操检验。项目管理维护人员可以对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的管理、维护,并能对简易故障进行判别、排除和调整。

其它:

★(一)本项目若拟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应提供原厂授权。

(二)优先考虑和接收机品牌一致的EMI测试软件,建议EMI和EMS可共用一套软件。

(三)允许技术参数正偏离。

(四)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项费用(如差旅费、运输费、测试费、检测费、人工费、保险费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五)付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预付合同总价款的10%;完成到货验收后,预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完成最终验收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预留5%质保金,待整体质保期完成后,双方无争议,无息支付。(特别说明:屏蔽系统、吸波系统、功放系统的质保金预留该部分合同价款的5%质保金待质保期完成后无息支付。)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检验检测 设备一批 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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