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和平镇国庆节和“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关于印发《和平镇国庆节和“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和平镇国庆节和“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农场、镇属各单位:
现将《和平镇国庆节和“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8日
和平镇国庆节和“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系统治理,认真落实“三个必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等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防范、化解国庆节和“二十大”期间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今年我县发生的两起涉及建筑施工工地和设备安全操作领域的亡人事故,其主要原因是安全监管不严、安全责任没有压实,各相关单位、村(居)委会要深刻汲取经验教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控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不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事故“两条底线”,确保我镇辖区国庆节和“二十大”期间安全稳定,确保我镇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二十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一)突出重点问题整治。坚决整治各相关单位和村(居)委会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思想麻痹松懈、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二)突出重点领域整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面安全、建筑施工、消防和燃气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原则。突出治理安全隐患源头管理失控、监管责任悬空、本质安全水平低下、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三)突出安全监管执法。坚决整治安全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失信企业,通报问责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
三、综合整治重点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大意,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二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琼中办发〔2021〕55号)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三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四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四、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坚持全面整治和突出重点相结合,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总推手,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和水面安全整治为重点,突出治理建筑施工、消防、旅游、特种设备和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等领域安全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由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市监所和派出所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未落实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备案、监控等措施等问题。
(二)道路交通安全:由派出所牵头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源头管理,大力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等专项治理,切实改变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和青少年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局面,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各村(居)委会、镇属农场摸排并建立未成年人违法驾驶台账。
(三)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建筑施工活动。由项目办和执法中队牵头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管单位和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工程承包行为。深入排查在建施工安全隐患,深化以防范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和触电、工地模板构件垮落、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村(居)委会、镇属农场摸排并建立村在建房屋和本村自建项目台账情况。
(四)消防安全:各村(居)委会和镇属农场加大“三清三关”消防知识宣传,针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台账,镇执法中队和派出所要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五)烟花爆竹安全:目前我镇辖区全面禁止销售和燃烧烟花爆竹,如有销售均为非法销售,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六)水面安全:结合我镇颁布的“五禁止,一必须”,堑对村委会和各相关村居加强停靠点管理劝阻并要求出船作业村民要按要求正确穿戴救生衣和携带救生圈方可出船,严格落实《和平镇水面安全整顿实施方案》。
(七)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派出所、市监所、执法中队和各中小学校等相关单位加强对学校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学生接送交通工具的管理。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食品、饮用水等安全管理。
(八)特种设备安全:市监所和执法中队重点抓好液化气瓶、天然气、加油站、大自然漂流旅游景点和镇木具场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大型游乐设备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气瓶、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未注册登记、未检验合格问题;无证操作、违章作业和非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食品卫生安全:市场监督管理所和执法中队要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超市、批发市场及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发生;加大对餐饮服务业的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确保市场供应安全。
(十)电力安全:各村(居)继续完善涉电槟榔树台账,加大老旧电线路排查,建立老旧电线路和乱搭线路台账,并上报镇政府。
(十一)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10月份辖区普遍降雨量较大,漫水桥、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均易发生。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对可能发生的险情和灾害的地段、部位,建立隐患点台账,坚持定点定人,落实责任,加强监测防范治理,增强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消除或减缓灾害事故的发生。
此外,农业机械、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各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研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琼中办发〔2021〕55号)文件指示精神,齐抓共管、切实落实工作职责,落实“三个必须”。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作为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第一主体责任,统筹监管辖区内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执法检查。要将执法检查工作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三)严肃考核问责。镇党委、政府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信息手段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集中整治行动宣传造势。要在主流媒体、社交平台等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特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并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切实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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