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集中供热改(扩)建四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城集中供热改(扩)建四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西吉县城集中供热改(扩)建项目四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城集中供热改(扩)建项目四期工程己由 西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西发改审发【2015】34号 文件批准立项,建设资金为除申请自治区财政供热专项补助资金外其余由供热企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吉县县城内

2.2招标规模及内容:计划在回民巷安置区和志方葫芦河畔永清苑商住小区新建一层砼框架结构换热站2座,其中回民巷安置区换热站197平方米,志方葫芦河畔永清苑商住小区换热站144平方米,建筑高度均为6.45米;配套10MW板式换热机组3套及供配电设施,敷设DN200-300一级供热管网236Ⅹ2米,DN200-350二级供热管网2318Ⅹ2米,采用聚氨酯硬质泡沫预制螺旋缝直埋保温管。

2.3该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以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监理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总监须持有国家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要求有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外地企业必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31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报名(节假日除),报名时须上传: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总监证.近三年类似的工程业绩、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注: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视为不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站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金源恒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银川市兴庆金凤区国贸新天地

邮编:756000 邮编:756000

联 系 人:郭彦清 联 系 人:张立和

电话:139*****211电话:182*****955183*****119

2015年05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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