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衢江区2023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衢江区2023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号)、《关于印发衢江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衢江农发﹝2022﹞30号)文件要求,继续开展衢江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二、申报对象
衢江区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此外还需要满足:(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2)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3)具有免疫任务相应兽医技术人员;(4)具有相应的疫苗运输、储藏条件;(5)具有完善的购入验收、储藏保管、使用核对等管理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采购和使用记录、免疫效果监测记录以及其它养殖档案,并按规定保存;(6)符合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材料
按照自愿原则,规模养殖场户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经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同意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2023年度衢江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户申请表;(2)衢江区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免疫养殖场强制免疫承诺书。
四、联系方式
衢江区农业农村局207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
附件1:关于印发衢江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1.pdf
附件2:2023年度衢江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备案申请表.docx
附件3:衢江区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免疫养殖场强制免疫承诺书.docx
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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