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创新业务类合作伙伴公开市场招募项目(常态化招募)招募公告

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创新业务类合作伙伴公开市场招募项目(常态化招募)招募公告


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为满足创新业务合作伙伴服务需求,拟公开招募创新业务合作伙伴的供应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将在供应链“公开市场”上架,招募人在供应链平台上架的产品范围内自主实施采购。招募编号:FX694*****220*****

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常态化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对于已在《辽宁联通创新业务合作伙伴省分公开市场招募项目(产互)》中确定为合格供应商的,无需再次报名参加(名单详见公告附件),但须在新招募结果《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创新业务类合作伙伴公开市场招募项目(常态化招募)》按要求完成商品上架(如未完成上架工作,不能参与后期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具体项目询价工作)。

1.项目概况与招募内容

1.1 项目背景:

《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创新业务类合作伙伴公开市场招募项目》进行常态化招募。

1.2招募内容:

本项目为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创新业务类合作伙伴公开市场招募项目(常态化招募),共划分19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如下(各标段内容详见附件):

标段1 视频监控集成

标段2 IT设备集成服务

标段3 安全集成服务

标段4 软件定制开发服务

标段5 软件人力外包服务

标段6 云产品服务

标段7 大数据深度分析及模型开发服务

标段8 等保测评服务

标段9智慧交通服务

标段10教育信息化服务

标段115G应用服务

标段12机房项目现场实施服务

标段13弱电项目现场实施服务

标段14音视频系统现场实施服务

标段15智慧工地运营服务

标段16技术外包服务

标段17LED显示屏集成服务

标段18 运维服务(系统集成类)

标段19 密码评估服务

1.3审查方式: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2)本项目按招募文件要求进行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申请人全部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募文件。若首次招募的标段入选的合格供应商如不足3名时,则该标段重新招募。

1.4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9个标段,具体见1.2招募内容。

注:申请人可同时申请报名多个标段,并可同时入围多个标段,报多个标段的须分标段制作申请文件。

1.5服务地点:具体以询价项目为准;

1.6采购周期:不定时

服务周期/工期/交货期/上线时间:以询价项目要求为准;

1.7项目类型:设备/服务

1.8招募有效期:招募结果有效期至下次招募活动完成截止。本招募为常态化招募,招募公告长期有效,供应商可在本招募公告有效期内任意时间获取招募文件和上传应答文件,招募人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不定期组织评审。

2.申请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2.1申请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募人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申请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近期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申请人应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6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黑名单及辽宁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及禁入人员(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2.7申请人须承诺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撑能力;

2.8申请人须承诺具备向全省14个地市(包括区县、乡镇)供货、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及其他售后服务的能力;

2.9申请人须承诺线上向电子商城提供真实有效的物流配送信息;

2.10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注:供应商在提交的应答文件中凡带有有效期的相关材料,在有效期满前,应主动向招募人提交续期或延期的最新材料,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最新材料的,招募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商品做下架处理。

2.11标段特殊资格要求:

标段1视频监控集成、标段3安全集成服务、标段4软件定制开发服务、标段5软件人力外包服务、标段7大数据深度分析及模型开发服务

(1)申请人须具备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近24个月内至少1个国内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30万元),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的发票,如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如签订的电子合同无签字盖章的,则须同时提供加盖买方单位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注:其中标段1和标段3,国内类似项目业绩需体现系统集成服务内容。

标段2IT设备集成服务:

(1)申请人须具备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近24个月内至少1个国内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30万元,需体现系统集成服务内容),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的发票,如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如签订的电子合同无签字盖章的,则须同时提供加盖买方单位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2)申请人须承诺集成的设备或软件须能够与其他公司产品兼容使用。

标段6 云产品服务:

(1)申请人须具备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近24个月内至少1个国内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30万元),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的发票,如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如签订的电子合同无签字盖章的,则须同时提供加盖买方单位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2)申请人招募应答产品须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可信云认证,提供可信云官方网站截图证明;

(3)本标段接受非原厂商申请,非原厂商申请的须提供原厂商授权函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须承诺集成的设备或软件须能够与其他公司产品兼容使用。

标段8 等保测评服务:

(1)申请人须具备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近24个月内至少1个国内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30万元),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的发票,如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如签订的电子合同无签字盖章的,则须同时提供加盖买方单位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2)申请人须为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或辽宁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的测评机构,并提供证明材料;

(3)申请人至少具有1名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须提供以上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中连续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该证明须由社保单位出具,应体现参保人员信息、(参保)缴费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期限,并加盖社保单位章,同时缴费单位应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无效。

标段9智慧交通服务:

(1)申请人须具备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近24个月内至少1个国内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10万元),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的发票,如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如签订的电子合同无签字盖章的,则须同时提供加盖买方单位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标段10教育信息化服务:

(1)申请人须具备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近24个月内至少1个国内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20万元),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的发票,如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如签订的电子合同无签字盖章的,则须同时提供加盖买方单位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2)申请人须承诺在后续询价时,申请人应答产品或服务涉及软件的,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涉及教育资源等内容,则需要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涉及硬件设备,则需要提供安全、节能、环保、知识产权等方面认证证明、检测报告情况等的完整性以符合相关的标准(例如国家及行业标准或通用标准等)的证明;涉及大数据分析,需要提供公司相关员工大数据工程师认证证书或数据分析师认证。

标段115G应用服务

(1)申请人须具备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近24个月内至少1个国内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10万元),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的发票,如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如签订的电子合同无签字盖章的,则须同时提供加盖买方单位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2)企业资质证书,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产品能够与5G模组或5G、CPE对接并实现云端部署,相关领域(AR、VR、工业网关、智能视频、人脸识别、机器视觉、机器人、无人机、智能(小)车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至少一个。

如专利或软著尚在申请过程中,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或申请过程的证明材料。

标段12机房项目现场实施服务:

(1)申请人须具备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近24个月内国内类似项目业绩(累计含税业绩在200万元(含)以上,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的发票,如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如签订的电子合同无签字盖章的,则须同时提供加盖买方单位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2)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3A信用等级证书。

标段13弱电项目现场实施服务:

(1)申请人须具备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近24个月内国内类似项目业绩(累计含税业绩在500万元(含)以上,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的发票,如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如签订的电子合同无签字盖章的,则须同时提供加盖买方单位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2)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3A信用等级证书。

标段14音视频系统现场实施服务:

(1)申请人须具备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近24个月内至少1个国内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的发票,如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如签订的电子合同无签字盖章的,则须同时提供加盖买方单位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2)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3A信用等级证书。

标段15 智慧工地运营服务

(1)申请人须具备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近24个月内至少1个国内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10万元),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的发票,如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如签订的电子合同无签字盖章的,则须同时提供加盖买方单位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标段16技术外包服务

(1)申请人须具备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近24个月内至少1个国内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30万元,需体现计算机相关的技术服务或计算机相关的技术开发),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的发票,如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如签订的电子合同无签字盖章的,则须同时提供加盖买方单位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标段17LED显示屏集成服务:

(1)申请人须具备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近24个月内至少5个国内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的发票,如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如签订的电子合同无签字盖章的,则须同时提供加盖买方单位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2)申请人须承诺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并具备提供长期技术支持的能力;

(3)国产设备应由申请人原厂直接申请,不接受代理商申请;非国产设备可由代理商申请,须提供由原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需加盖原生产厂商公章及申请人公章。

(4)申请人须承诺具有工厂测试、验收设备和能力,具备向辽宁省各地市供货、技术支持、现场安装、测试、试运及其他售后服务的能力。

标段18 运维服务(系统集成类):

(1)申请人须具备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近24个月内至少3个国内类似项目(运维服务(系统集成类))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的发票,如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如签订的电子合同无签字盖章的,则须同时提供加盖买方单位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2)申请人须承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专业技术、服务实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资格和能力,申请人须承诺具备为所有系统集成项目提供运维服务的能力 。

标段19密码评估服务:

(1)申请人须具备至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近24个月内至少1个国内类似项目业绩(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30万元),国内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及对应的发票,如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签订框架合同(协议)的还须提供订单/结算单。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协议)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含税金额为准。如签订的电子合同无签字盖章的,则须同时提供加盖买方单位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2)申请人须属于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中的测评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招募文件的获取

3.1 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2日17时30分至下次“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创新业务类合作伙伴”招募公告发布时间止(常态化招募)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招募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招募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login/点击购买招募文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招募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查找本项目→我要参与-﹥结算),本项目仅支持联通沃支付进行招募文件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申请人在“参与的项目”中可直接下载招募文件。申请人下载招募文件后方可参与招募申请。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注:申请人须首先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并登录后才能进行上述购买文件操作。尚未完成供应商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烦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注册网址www.cuecp.cn ;(2)注册时选择供应商角色,合作省份选择集成,按要求填写相应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批,审批人选择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架构下人员。)

3.4 招募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支付方式:沃支付。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电子申请文件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login/”随时可递交。(本次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10时00分)。

4.1.1 未按时上传电子申请文件的,申请无效。

4.1.2 当电子应答(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申请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文件等操作。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招募人: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86*****948

电子邮件:liyh2070@chinaunicom.cn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的客服电话及邮箱:

合作方门户电话:010-********-3-8-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3-3-2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7.附件

附件1各标段招募内容

附件2合格供应商名单

招募人: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2日


发布单位 :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
附件1-各标段招募内容.docx[下载]
附件2-合格供应商名单.xlsx[下载]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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