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中心医院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应用开发项目

营口市中心医院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应用开发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中心医院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应用开发项目 有效期: 2022-12-02 至 2022-12-09
撰写单位: 营口市中心医院 撰写人: 马鹤楠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营口市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 营口市中心医院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应用开发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2年9月14日我院接到国家医保局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全国各医疗保障局完成以下事项:

一、 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

二、 推进医保移动支付落地应用

三、 积极做好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建设

四、 加快医保服务平台系统升级及接口改造

涉及到我院的事项如下:

一、 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

包括挂号、就诊、缴费、取药、检验检查报告打印等的身份核验及医保结算的全场景应用,目前我院就诊、取药、报告打印等都无法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其中自助机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则需先将自助机与国家医保对接,所以这部分就涉及到电子凭证全流程及自助机的医保对接两部分。

二、 医保移动支付

接入省医保服务平台,要求国家医保先与手机移动支付宝对接,再与微信对接。我院是被选定的三级定点医院,要求必须开通支付宝的医保移动支付并通过国家医保局验收,需接入地方医保官方渠道(含地方医保服务平台APP、公众号及小程序等)。综上,营口市中心医院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应用开发项目需要对我院的“医院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进行接口开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须对我院正在使用的“医院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进行接口开发,因该软件系统为重庆中联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研发的系统,本次接口开发工作第三方无法完成,只能由系统厂家完成,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重庆中联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街道礼环北路7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2日 至 2022年12月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 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 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 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营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马鹤楠

联系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联系电话:0417-*******

2.财政部门:营口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联 系 人:吉哲

联系电话: 041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附件:单一来源论证材料.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便民服务 信息平台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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