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一期工程总承包工程-加氢制氢车间办公楼、中心化验室等部分公辅设施土建钢结构工程招标公告
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一期工程总承包工程-加氢制氢车间办公楼、中心化验室等部分公辅设施土建钢结构工程招标公告
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工程-加氢制氢车间办公楼、中心化验室等部分公辅设施土建钢结构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50593-GSHHNY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工程-加氢制氢车间办公楼、中心化验室等部分公辅设施土建钢结构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酒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工程-加氢制氢车间办公楼、中心化验室等部分公辅设施土建钢结构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嘉峪关市酒钢嘉北工业园区
计划工期: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9月20日。
招标范围:
(1) 加氢制氢车间办公楼土建钢结构工程。
(2) 油库单元泡沫站土建钢结构工程。
(3) 洗罐站及室外地坪土建钢结构工程。
(4) 洗罐站变电所土建钢结构工程。
(5) 除盐水站土建钢结构工程。
(6) 制冷站土建钢结构工程。
(7) 换热站土建钢结构工程。
(8) 减温减压站土建钢结构工程。
(9) 中心实验室土建钢结构工程。
(10)标段内场坪工程费用等。
其中本标段内主要构筑物描述如下:加氢制氢车间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112m2)、 油库单元泡沫站(建筑面积约76m2)、洗灌站(建筑面积合计约936m2)、洗罐站变电所(建筑面积约60m2)、除盐水站(建筑面积约1186m2)、制冷站(建筑面积约464m2)、换热站(建筑面积约75m2)、减温减压站(建筑面积约300m2)、中心实验室(建筑面积约1690m2)及区域内场坪及砼换填等。实际招标内容及其特征以招标方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酒钢公司入围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级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具有符合本工程的本单位施工管理和施工作业的持证人员、装备、技术、资金等。
3.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接受酒钢付款方式。
3.5投标方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质量、安全、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7投标人须有同类工程三年内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标书购买时间:从即日起至 2015年6月1日(除节假日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未在酒钢国贸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注册,经酒钢采购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标书购买地点:甘肃省招标中心嘉峪关办事处,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6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0号诚信广场2008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友敏 (项目部联系人)联系电话:186*****8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 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雁滩)雁兴路68号
邮政编码: 730010 电 话:189*****141
传 真:(0937)******* 联 系 人:赵 杰
收款 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兰州雁滩支行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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