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关于购买“联网报警系统监护”的计划
昆明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关于购买“联网报警系统监护”的计划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满足支队营区管理相关工作需求,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联网报警系统监护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运营与维护服务(目录代码E1701)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
三、主要内容
遵照“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原则,为保障我单位报警入网系统报警正常,需委托外单位对我单位弹药库提供报警系统监护服务。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400元。
(二)资金来源:办公费。
五、承接标准
公司具备相应经营运营与维护服务业务相关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具有相应资质,公司具有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认真负责地组织相关工作,保障营区报警入网系统正常运行。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范围,由昆明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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