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编制2023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报名相关事项的公告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编制2023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报名相关事项的公告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编制2023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报名相关事项的公告 |
2022年12月02日 15:57 |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编制2023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报名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保障全市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与考评暂行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和规定,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要求,现就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制2023年破产管理人名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宜昌市辖区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以及提供企业重整服务的管理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和分支机构。外地上述机构在宜昌市辖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申报条件 参照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编制2023年全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有关内容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已入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须重新提出入册申请。 (二)一级管理人从二级管理人名单中评审产生,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荐至省高级人民法院择优入册;二、三级管理人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评审后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三)申报机构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须客观真实,并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中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任何形式的网上报名、电话报名、委托报名及转交报名资料、逾期报名等均为无效报名。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各机构人员来院报名时积极配合安保人员工作,凭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绿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主动扫码后进入。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2年12月14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为城区内各机构报名时间; 12月15日至16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为其他县、市各机构报名时间。 (二)地点: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104室。 联系人电话:周婷 0717--*******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