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养老中心)项目工程施工

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养老中心)项目工程施工

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养老中心)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FJSG0101G221*****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养老中心)项目”,已经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哈新审投[2022]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市政府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养老中心)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路以东、F-01-02-01-01地块以南、规划50路以西、规划15路以北。

2.3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3.8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生活照护区、综合保障区、应急安置区、附属地下空间和室外配套工程等,设置养老公寓床位500张。

2.4资金来源:市政府统筹。

2.5计划工期:2022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30日,共761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其中包含地上面积约*****平方米、地下面积约2000平方米及附属地下空间和附属配套工程。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到投标单位);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2年08月至2022年10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2120217002022120917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注意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3日8时3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3日8时30分。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7.3其他事项

7.3.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3.2.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办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113.4.248.45:9003/)、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10.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6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10.7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05 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 1486 号)被限制投标;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8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哈尔滨华维电器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文件执行,3家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9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黑龙江永双霖市政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 文件执行,2家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10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辽宁华龙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 文件执行,2家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12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

10.13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西大道2829号

电 话:0451-********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5066 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 编:******

联系人:寇女士、曲女士

电 话:0451-********

授权企业邮箱:Dept1@guofa818.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工程施工 养老中心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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