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干部学校校园综合整治与维修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总工会干部学校校园综合整治与维修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30*****070006*****001

浙江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校园综合整治与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经浙发改项字〔2021〕223号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5798.83平方米;拟改造建筑建筑面积*****.75平方米;拟改造建筑立面面积*****.85平方米;拟改造屋顶面积7992.84平方米;拟精装修升级建筑面积*****.95平方米;拟重新简装修建筑面积3853.18平方米;拟结构抗震加固面积8251.65平米米;拟改造消防设施面积*****.59平方米;拟改造绿化、运动场地面积*****.83平方米。项目主要内容为建筑立面及屋顶改造、结构加固、建筑内部功能调整和维修改造、装饰装修、消防改造、交通设备和设施的更新和新增、校园内部环境设施恢复绿化改造、电力改造、设备更新等。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52号,计划于2024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省总工会,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总工会(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上述招标范围内工程相应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与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档案馆存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主要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工程设计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并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项设计(电力等)、专项论证、深化设计、图纸审查以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华数、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外部接入配套工程设计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二)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含配套建筑、结构、水、暖、电、消防、建筑智能化、电梯、泛光照明、室外提升工程、电力配套工程等)及施工过程中的拆除(含保护性拆除)、清运、建筑垃圾消纳等。华数、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外部接入配套工程施工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三)材料(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四)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后期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施工许可办理、水务、燃气、电力配套工程报批)。 总承包管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2017)要求执行。

(五)总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需要,由华数、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单位实施的项目安装施工的总包管理及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协调、配合,以及相关资料的统一收集归档(移交)。

(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含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归档、工程备案、移交(含培训工作)、保修服务、配合办理各类证照。

(七)其他:第三方服务、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估算造价(概算投资)*****.51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单位拟派;

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⑦联合体各方均应至少具备本次招标要求的设计或施工资质中的任意一项。但联合体应当满足设计与施工两项资质要求。

R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R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中国境内以下业绩 (1)、(2)、(3)之一:

(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为8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图审通过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工程费用金额为8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设计业绩(含施工图设计)。

(3)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为8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证明材料:设计业绩同时提供①合同和②加盖图审单位章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意见。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业绩同时提供①合同和②竣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仅指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不予认可。“公共建筑”以《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2005 中 2.0.3 定义为准,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不包含住宅、厂房、仓储物流等。

注:①设计业绩认可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类业绩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设计类业绩,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类业绩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设计类业绩按对应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②施工总承包业绩认可工程总承包中已完成的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业绩按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提供;③分包业绩不予认可;④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复制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R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的需提供)。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执业资格;R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拟派)具备以下“(1)、(2)、(3)”条业绩之一的即可:

(1)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为8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图审通过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工程费用金额为 8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设计业绩(含施工图设计)。

(3)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为 80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证明材料:设计业绩同时提供①合同和②加盖图审单位章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意见。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业绩同时提供①合同和②竣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仅指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否则不予认可。“公共建筑”以《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2005 中 2.0.3 定义为准,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不包含住宅、厂房、仓储物流等。

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和设计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描述(工程总承包中的以设计负责人承担的设计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中以设计分项负责人承担的设计业绩、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设计业绩均予以认可);②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复制件。

(三)其他:

R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19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可由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其中一个(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但以上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kb.zmctc.com,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 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线下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2)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 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 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4)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5)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 3 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 3 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6)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7)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8)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9)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 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10)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附件 2《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捉前阅读并熟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手册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界面下载、查看。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省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省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月日16: 30。招标人将于2022年月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时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浙江省总工会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52号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0571-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1210室

联系人:秦工、陈工

电 话:0571-********138*****314

2022年月日


招标文件公示,详情见附件!
招标文件反馈意见录入

标签: 综合整治 校园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