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淡水厂系统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2022-12-0216:59:46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淡水厂系统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2022-12-0216:59:46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淡水厂系统设备采购(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2.2 招标项目名称2.3 招标项目概括2.4 招标范围具体供货边界说明如下:
1)供货范围包含所有系统内部的工艺设备及配套电控柜【含MCC柜和PLC柜(如有)】。
2)设备内部本身的管道,厂家负责供货。设备与设备之间的管道、管件不在本次供货范围之内。
3)供货范围内的需法兰连接的设备和阀门,厂家军需提供配对法兰、垫片并配套紧固件。
4)支吊架和电缆桥架,设计和供货不在本次供货范围之内。
5)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内部、控制柜内部的电缆由厂家供货,淡水厂系统设备之间、控制柜(含就地箱)之间、设备及仪表与控制柜(含就地箱)之间的电缆不在本次供货范围之内。
6)所有供货范围内的变频水泵配套变频器及变频器柜(箱),所有供货范围内的仪表均需配套根阀和仪表管,确保仪表完全使用。
7)除上述明确的不在供货范围内的,本次供货范围包含淡水厂系统设备功能所需的、但在规格书中未列明的所有物项,最终以施工图阶段的设备清单为准。
2.5 交货地点2.6交货期2.7质量要求或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1.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1.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1.3.1 投标人应具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1.3.2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1.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淡水厂系统设备采购(二次)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12月02日17时00分—2022年12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4.5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3年01月12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俊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海莲
电话:136*****100
电子邮件:shenhl@puyuan.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标签: 系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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