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一般固废处置利用招标公告

大连市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一般固废处置利用招标公告

  一.大连市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一般固废处置利用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连市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一般固废综合处置利用采购(招标编号:DLTEDA-ZH-2022-08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方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一般固废处置利用

  二、项目编号:DLTEDA-ZH-2022-086

  三、招标范围和服务内容:

  大连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日焚烧生活垃圾1500吨所产生炉渣等一般固废的外运及综合利用处理。中标人负责炉渣抓取、运输、资源化利用处置、渣仓、运渣通道及渣吊操作间的保洁等工作。中标人对炉渣进行综合资源化利用的剩余残渣不得随意排放,需自行运输至大连市毛茔子填埋场,中标人需保证炉渣资源化处置率,残渣不能超过炉渣产生量的10%,综合利用处置所需所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必须配备2台及以上运输车辆和足够渣仓清理保洁人员、驾驶员、起重机操作人员以保证昼夜抓渣及运渣,所有运渣车辆(含临时车辆)需配备大连市环卫主管部门要求装配的GPS,并接受其监管。

  注:投标人针对本次投标一般固废外运及综合处理利用报价低于26元/吨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且招投标活动中无无故弃标或骗取中标的行为(投标人承诺);

  (3)业绩: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具有1个垃圾处置能力为800吨/天及以上规模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炉渣处理厂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相应联络人姓名、电话供招标方核实)

  (4)炉渣处理利用的现有环保条件必须是在大连地区且得到当地县区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环评验收报告或相关书面手续;如果需要在大连地区新投资建设厂房的,二个月内必须投产不得因各种理由推迟且得到当地县区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环评验收报告或相关书面手续(投标人承诺),否则视为投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单方面不履行合约,并扣除投标人履约保证金,由此给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5)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炉渣处理或炉渣销售或再生资源加工、销售;固体废物治理”等相关类似项目。

  (6)投标企业在如下信用查询网站不存在失信行为。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shixin.court.gov.cn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d.chinatax.gov.cn/xxk/

  (7) 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

  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资质、投标人信誉自行承诺书、业绩、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代理机构将对投标方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环保条件:

  (1)炉渣堆放处理要有防飘扬措施。炉渣堆放处理利用尽量在室内进行。如在室外堆放处理须有覆盖措施;

  (2)有与本招标事项相匹配的防渗砼地面并能防止污水外流;

  (3)炉渣堆放处理产生的污水须能收集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4)炉渣运输车辆不得泼洒、滴漏、飘散;

  (5)符合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要求。

  (6)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本招标事项的堆放、处理、利用能力;

  (7)中标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提供进场运输通道,中标人负责对合格的炉渣运输车辆联系市主管部门办理准运证;

  六、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及地点:

  2022年12月2日起至2022年12月8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 13: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亚贸大厦1010室领取。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2年12月22日9时30分前(逾期恕不接受)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亚贸大厦1007室。

  八、评审时间及地点:

  2022年12月22日9时45分(逾期恕不接受)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亚贸大厦1007室。

  九、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十、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招标人: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中辽国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亚贸大厦

  电话:138*****643

  联 系 人:王新月


联系电话:135*****4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焚烧发电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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