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县城排水防涝应急抢险物资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沁水县县城排水防涝应急抢险物资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华邕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沁水县县城排水防涝应急抢险物资采购项目组织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报价人参加报价。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Y2022-030;
2、项目名称:沁水县县城排水防涝应急抢险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预算金额:******元
5、采购内容:沁水县城排水防涝应急抢险救灾物资采购(具体参数详见询比文件第三部分)
6、合同履行期限:成交结果发出后3日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询比文件
1、发售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4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2、询比文件售价:500元,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3、发售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庙沟供热站(二楼)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询比时间)详见询比文件,递交地点(同询比地点)详见询比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西省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询比者,领取文件时需携带: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报价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4、报价人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专用收据或银行代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报价人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任意一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银行代收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6、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报价人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近期的财务报表;
7、“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截图(盖公章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两份并胶装成册);
注:以上符合性审定以询比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沁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梅杏北路108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56-*******
代理机构:山西华邕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庙沟供热站(二楼)
联 系 人:闫女士
电 话: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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