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15—1162

1.招标条件

明光市明湖学校、明湖幼儿园配套工程施工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光市教育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招标人为明光市教育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明光市明湖学校院内

2.2建设规模:明光市明湖学校、明湖幼儿园室外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大门、围墙、道路、给排水、运动场、绿化、铺装、照明等附属工程,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50 个日历天,其中大门、围墙,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楼处道路、铺装、一个运动场需在8月30日前完成。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1)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备案-投标企业入库须知查询。网址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王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不实行报名制度,投标人于2015年5月27日起自行在明光市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委托人参会的);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有效身份证件;对于滁州市(含县市区)属企业以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证明;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如使用长效担保的需提供长效投标担保证明原件到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明光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宗南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有限公司 联系 人:王广青

电 话:******* 电 话:1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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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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