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ZC2022-30213A/1伶俐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项目(二期)PPP项目信息公告
NNZC2022-30213A/1伶俐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项目(二期)PPP项目信息公告
伶俐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项目(二期)PPP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供应商可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anning.gov.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授权主体: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
1.2项目实施机构: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项目名称:伶俐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项目(二期)PPP项目
1.4项目编号:NNZC2022- *****A/1
1.5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
1.6采购需求:拟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在合作期限内,由中选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成立驻地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并在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在能正常运营、无设定抵押担保的条件下无偿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益。
1.7建设内容:
根据《关于伶俐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青发改字〔2022〕232号),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安置房一期及配套设施工程三部分,其中:
道路工程包括江南30号路(9号路-11号路)、规划11号路(2号路-30号路)、江南10号路(2号路-29号路)3条路,总长度2.297km。
安置房一期建筑面积******.42㎡,占地约147.60亩,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8㎡,地下建筑面积*****.74㎡。
配套设施工程包括:新建邻里中心建设面积*****.74㎡,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面积7975.96㎡,专业市场建设面积*****.86㎡,标准厂房建筑面积*****.06㎡,康养产业园建筑面积*****.47㎡,幼儿园建筑面积*****.0㎡,小学建筑面积*****.0㎡,周转用房建筑面积*****.60㎡。
表1-1伶俐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项目(二期)建设规模及内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建设内容 | 备注 |
一 | 道路工程 | km | 2.297 | ||
1.1 | 江南30号路(9号路-11号路) | km | 0.757 | 道路宽度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 | |
1.2 | 规划11号路(2号路-30号路) | km | 0.473 | 道路宽度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 | |
1.3 | 江南10号路(2号路-29号路) | km | 1.067 | 道路宽度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 | |
2 | 安置房一期 | ㎡ | ******.42 | 占地约147.60亩 | |
3 | 配套设施 | ㎡ | ******.69 | 总占地面积490.94亩 | |
3.1 | 邻里中心 | ㎡ | *****.74 | 占地约29.76亩 | |
3.2 | 农产品批发市场 | ㎡ | 7975.96 | 占地约14.61亩 | |
3.3 | 专业市场 | ㎡ | *****.86 | 占地约77.66亩 | |
3.4 | 标准厂房 | ㎡ | *****.06 | 占地约75.29亩 | |
3.5 | 康养产业园 | ㎡ | *****.47 | 占地约140亩 | |
3.6 | 幼儿园 | ㎡ | *****.00 | 占地约14.2亩 | 18班,每班30人,共540人 |
3.7 | 小学 | ㎡ | *****.0 | 占地约68.2亩 | 48班,每班45人,共2160人 |
3.8 | 周转用房 | ㎡ | *****.60 | 占地约71.22亩 | 周转房套数800套,安置人数2976人 |
1.8运营内容:
项目运营维护服务内容包括安置房物业管理、经营用房的租赁管理及物业管理、市政道路工程、幼儿园和小学的运营维护等。
1.道路工程维护:负责新建市政道路(路面、路基、人行道、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中大修。
2.邻里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标准厂房、康养产业园、临时周转用房、幼儿园等设施的运营管理,运营内容主要为租赁管理。
3.小学、临时周转用房、安置房、邻里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标准厂房、康养产业园的物业管理:项目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建设范围内建(构)筑物的质量保修、维修和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卫生环境清洁、绿化等。
1.9项目总投资: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90万元,其他费用*****.53万元,预备费*****.43万元,建设期利息*****.59万元。
社会资本方投资回报计算基数不包含建设期利息、预备费、政府方承担的工程建设其他费(如有),社会资本方投资回报计算基数为******.43万元。
1.10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待运营期满后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1.11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投入使用后,项目运营范围内年收入包括:康养产业园租赁收入、安置房物业管理收入、邻里中心租赁收入、专业市场租赁收入、农贸市场租赁收入、厂房租赁收入、物业费收入、停车场收入等。经测算,本项目合作期内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要求,需由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弥补使用者付费之外的缺口部分,因此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模式。
1.12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拟为30年,其中,建设期计划为4年,运营期为26年(含移交期)。
2.1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外企业;但不包括南宁市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特定条件:社会资本方须承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在南宁市青秀区成立注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中选社会资本方出资占股100%。项目资本金*****.29万元,占本项目可研估算项目总投资的20.00% 。项目资本金由社会资本方出资,须在建设期内按照年投资额对应资本金比例到位,其中拟定2023年投资占比25%,2024年投资占比25%,2025年投资占比25%,2026年投资占比25%。股东不得抽逃资本金或将资本金挪作他用。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期满后将项目设施及所有权益无条件无债务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5信誉要求:
①申请人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和招标期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同时满足。
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同时满足。
2.6财务要求:
①申请人须提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和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的承诺书。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要提供。
②申请人经营状况良好,处于盈利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提供。(申请人成立不满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年份起至2021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特殊要求:如为联合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方为项目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他联合体单位应为项目公司股东,其占股比例通过联合体协议约定;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的组成成员、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2.8其他要求:申请人投融资能力的基本要求:银行授信额度需要满足本项目的融资资金******.14万元,需提供银行出具且加盖银行清晰印鉴的授信证明材料”(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授信额度总和满足即可)。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s://ggzy.nanning.gov.cn/gxnnzbw(广西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anning.gov.cn/nnzfcg/(南宁市政府采购信息平台)的信息公告处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详见第五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凡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本项目有3家以上(含3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工作。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12月 26日上午9点30分。
7.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 、https://ggzy.nanning.gov.cn/gxnnzbw(广西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anning.gov.cn/nnzfcg/(南宁市政府采购信息平台)
9.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发布澄清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在公告公示期间内受理意见。
9.3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结束后,采购人组织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将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中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申请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9.4采购人定于资格预审结束后通知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具体将以公告的方式通知。
9.5关于投标疫情防注意事项: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疫情防控事项的最新调整通知为准。
10.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1号
项目联系人: 黄夕洳
联系电话: 0771-*******
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
项目联系人: 缪淼
联系电话: 0771-*******
10.3采购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29号
联系电话: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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