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路灯管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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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亮化维修材料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必成创景景观艺术有限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5年05月27日起至2015年06月02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兴国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 地址:兴国县潋江镇背街2号)和兴国县城市园林路灯管理所(地址:兴国县潋江镇瑶冈西路66号,联系人:刘智东,联系电话:****-*******)。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兴国县城市园林路灯管理所
项目名称 景观亮化维修材料
项目金额 359,000元
专家1论证意见 鉴于景观亮化维修材料须与原安装材料匹配,以确保色度及控制效果与原安装效果一致,以及景观亮化维修材料有不可预见性,建议景观亮化维修材料采购及维修由原施工单位北京必成创景景观艺术有限公司负责。
专家姓名 胡东京 职 称 中级
工作单位 兴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专家2论证意见 鉴于景观亮化维修材料须与原安装材料匹配,以确保色度及控制效果与原安装效果一致,以及景观亮化维修材料有不可预见性,建议景观亮化维修材料采购及维修由原施工单位北京必成创景景观艺术有限公司负责。
专家姓名 钟素敏 职 称 中级
工作单位 兴国县教育局
专家3论证意见 因该景观亮化涉及的点面广,维修材料须与原安装材料匹配,以确保色度及控制效果与原安装效果达到一致。因该景观亮化工程原施工单位为北京必成创景景观艺术有限公司,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李如淮 职 称 助理工程师
工作单位 兴国县中医院






兴国县城市园林路灯管理所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景观亮化维修材料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必成创景景观艺术有限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5年05月27日起至2015年06月02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兴国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 地址:兴国县潋江镇背街2号)和兴国县城市园林路灯管理所(地址:兴国县潋江镇瑶冈西路66号,联系人:刘智东,联系电话:****-*******)。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兴国县城市园林路灯管理所
项目名称 景观亮化维修材料
项目金额 359,000元
专家1论证意见 鉴于景观亮化维修材料须与原安装材料匹配,以确保色度及控制效果与原安装效果一致,以及景观亮化维修材料有不可预见性,建议景观亮化维修材料采购及维修由原施工单位北京必成创景景观艺术有限公司负责。
专家姓名 胡东京 职 称 中级
工作单位 兴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专家2论证意见 鉴于景观亮化维修材料须与原安装材料匹配,以确保色度及控制效果与原安装效果一致,以及景观亮化维修材料有不可预见性,建议景观亮化维修材料采购及维修由原施工单位北京必成创景景观艺术有限公司负责。
专家姓名 钟素敏 职 称 中级
工作单位 兴国县教育局
专家3论证意见 因该景观亮化涉及的点面广,维修材料须与原安装材料匹配,以确保色度及控制效果与原安装效果达到一致。因该景观亮化工程原施工单位为北京必成创景景观艺术有限公司,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李如淮 职 称 助理工程师
工作单位 兴国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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