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市2022年度“广玉兰杯”优质园林绿化项目创建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合肥市2022年度“广玉兰杯”优质园林绿化项目创建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开发区、新区绿化管理机构,学会会员单位:

现将《合肥市2022年度“广玉兰杯”优质园林绿化项目奖创建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 合肥市风景园林学会

2022年12月2日


2022年度合肥市“广玉兰杯”优质园林绿化项目创建办法

第一条为提升我市园林绿化品质,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促进园林绿化工程精致设计、精心施工、精细养护,鼓励园林企业争创优质项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建“广玉兰杯”优质园林绿化项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企业自愿申报。

第三条 创建“广玉兰杯”优质园林绿化项目,分优秀规划设计奖、优质施工奖和优秀养护奖三个奖项。由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组织领导,合肥市风景园林学会具体实施。

第四条 合肥市“广玉兰杯”优质园林绿化项目的评选范围,在合肥市域范围内及合肥市或辖区政府对口扶贫省内其他市县的开发区产业园范围内实施的项目。

第五条申报项目为近三年内已完成的设计、施工或养护的道路、公园、广场、社会单位和居住区等绿化工程。

优秀规划设计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1.绿化面积*****平方米以上;

2.工程总投资额在600万元以上;

3.设计合同额20万元以上。

优质施工奖申报条件:绿化面积*****平方米以上,工程投资额(合同总额)在600万元以上(立体绿化在50万元以上即可)的景观工程(含园林道路、水系、小品等施工项目),绿化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优秀养护奖申报条件:养护工程合同价200万元以上或者养护面积20公顷以上,养护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处于养护期内。

第六条申报材料

1.申报表;

2.业主单位评价意见;

3.项目概况文字、设计图纸(或施工图纸)及说明、视频、图片材料(需有项目具体位置说明);

4.项目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施工项目还需要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第七条 评审组由相关专家组成,具体工作由合肥市风景园林学会秘书处承办。

第八条 评审程序

1.申报:申请创建的单位,对照创建条件进行自检,填报《2022年度合肥市“广玉兰杯”优质园林绿化项目申报表》;

2.资格审查;

3.初审:专家评审组根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推选入围现场考察评审名单;

4.现场评审:专家评审组根据初审入围名单赴项目现场考察评审,确定最终候选名单;

5.候选名单报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办公会审定;

6.公示:获奖项目名单在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监督。如出现异议情况(包括申报材料造假等情形),开展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予以取消资格(其中造假者两年内不准申报)。

第九条由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合肥市风景园林学会颁发证书。

第十条提交申报材料要求:

1.提交材料内容应完整规范,表述清楚。材料目录应明确所报材料名称及份数。申报表要求为A3整张大小,正反页打印后折叠成A4格式;设计图纸均装订为A3图册;项目具体位置说明为A4格式。上述所有申报材料应同时提供电子档案以U盘形式上交,使用牢固档案袋包装;

2.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易懂,力求以最精炼的表述反映该项目的优秀特点。申报材料所提供的文件、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凡申报项目,其申报材料归档,不再退还。

第十一条1.申报时间:2022年 12月30日前,纸质版及U盘送至市风景园林学会秘书处(合肥植物园内);

2.评审时间:2023年1月起;

3.联系人和方式:吴工,电话:0551-****************

学会QQ群:*********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合肥市风景园林学会负责解释。

附1:2022年度合肥市“广玉兰杯”优质园林绿化项目评审标准

附2:2022年度合肥市“广玉兰杯”优质园林绿化项目申请表

附3:2022年度合肥市“广玉兰杯”优质园林绿化项目评分细则

附件1评定标准.doc
附件2申报表.doc
附件3评分细则3张表.xl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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