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选聘保亭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审查单位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选聘保亭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审查单位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选聘保亭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项目库(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审查单位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谋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乡振发{2022}58号)及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征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衔接资金(含整合资金)2023年度项目计划》意见的函》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选聘项目库审查单位1家,有意向报名的单位,可在公告时间内向我局报名,最终选定结果以报名单位中择优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保亭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产业发展)60个,计划总投资*****.23万元;(人居环境)41个,计划总投资*****万元。
二、项目地点
保亭县9个乡镇。
三、工作任务
1.对新申报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产业发展、人居环境)的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审查,通过充分的论证后,出具审查意见。
2.每个项目单独出具审查意见书一式4份,并分别提交电子版成果各1份。
四、报名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工程资信证书(含乙级以上),(需提供原件现场复核后原件退回,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及网络报名);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报名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简介;
4.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5.报价单(密封另装);
6.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2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不增补材料。
六、报名地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保兴中路政务服务大楼一楼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七、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何有金0898-********。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日
标签: 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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