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白片区(含总部经济区)安置区B区、C区、D区第一至二层商业街的工具间招租项招标公告
溪白片区(含总部经济区)安置区B区、C区、D区第一至二层商业街的工具间招租项招标公告
为切实加强各业主资产的管理和运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增加业主财产性收入。根据荔政综{2011}50号文件要求以及征迁过程中各业主的征迁补偿安置合同约定,荔城区西天尾镇溪白社区居民委员会对辖区内业主购置的工具间统一进行管理,结合本居民委员会的实际,拟对辖区内位于溪白片区(含总部经济区)安置区的工具间项目进行招租,委托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租,本次公开招租采取现场多轮书面报价方式竞价。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溪白片区(含总部经济区)安置区B区、C区、D区第一至二层商业街的工具间招租项目(重新招标)
二、项目编号:闽一十【2021】*****-5
三、项目概况和招租范围:
1、项目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溪白片区(含总部经济区)安置区。
2、标的物情况表:本项目按标的物编号分包招租(四个合同包),不接受各区各楼层的租金单独报价。
合同包 | 编号 | 标的物 (即招租区域) | 层数 | 建筑面积(㎡) | 承包期限 | 经营用途、服务要求 | 备注 |
一 | 1 | B区8#幢 第一至二层 | 一 | 754.63 | 租赁期10年(含免租金3个月,用于工具间规划设计、装修等) | 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活动中心等商业经营使用,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也不得经营危害化及污染的产品 | |
二 | 1050.672 | ||||||
二 | 2 | B区9#幢 第一至二层 | 一 | 1745.453 | |||
二 | 1971.434 | ||||||
三 | 3 | C区16#幢第一至二层 | 一 | 828.962 | |||
二 | 1349.248 | ||||||
四 | 4 | D区18#幢 第一层 | 一 | 1075.955 |
3、用途(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同包三、合同包四):
1)商业经营。对外经营活动由承租方自定(具体用途详见“标的物情况表”),但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也不得经营危害化及污染的产品。承租人必须接受本辖区内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并缴纳物业管理费。
2)水、电由承租方负责立户,招租人配合提供现有材料。其他相关费用包括承租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税费及办理任何证件费用等均由中标承租人承担。
4、租赁期限(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同包三、合同包四):
租赁期限10年(含免租金3个月,用于工具间规划设计、装修等);第一年租金为每平方米的中标价*标的面积*12个月;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年开始租金单价在上一租赁年度的租金单价基础上每年递增5%。
5、租金缴纳方式(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同包三、合同包四):
1)合同履约保证金:各合同包的承租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汇入招租人指定账户,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各合同包的竞租成交价为基数,按3个月租金标准计算(扣除投标保证金部分)。
2)租金:必须是先交后用的原则,按照每个业主认购的工具间面积,每月支付一次,于每个月5日前汇入各业主指定银行卡内(包括但不限于多个账户),每月租金汇款凭证应复印一份给招租人备案,各业主认购的工具间面积及指定银行卡号清单以招租人提供为准。
3)各合同包的租赁合同在规定的时效内签订,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装修期3个月予以免收租金。
三、承租人资格要求(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同包三、合同包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人须是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截止到镇级)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除法律限制外);若意向承租人为非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截止到镇级)注册的企业,须承诺在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后,在租赁协议签订后三十日内在本项目所在地(截止到镇级)设立分支机构,确保本项目所有税收全部在项目所在地缴纳;若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须承诺在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后,在租赁协议签订后三十日内在本项目所在地(截止到镇级)办理营业执照及纳税申报。【须提供合格有效且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投标代表人必须经意向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承租人公章。若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不可授权他人,须本人亲自到场。
3、参加竞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承租人公章或自然人签名)。
4、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承租人公章或自然人签名)。
5、意向承租人在与荔城区西天尾镇溪白社区居民委员会业务往来中发生过违约情况的,不得参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02日至2022年12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3、报名材料(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报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费用:100元(含电子文档),售后概不退回。
5、报名联系方式:185*****003(微信同号)
五、招租文件的获取:
1、招租人自2022年12月02日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招标网、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意向承租人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租文件。
2、意向承租人如有疑问可于2022年12月07日17:30前向招租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招租人如认为需要对招租文件等相关文件作出修改或补充时,将在以上网页进行公示,不作另行通知。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或通知,与本次招租公告等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如后者与前者不一致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六、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合同包一(B区8#):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00元);
合同包二(B区9#):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00 元)
合同包三(C区16#):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00 元);
合同包四(D区18#):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帐 号:904*****300******01362
七、递交响应材料时间:2022年12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至2022年12月14日09点30分止(逾期递交不予接受)。
八、递交响应材料地点:荔城区西天尾镇文化站1楼。
九、现场报价会时间:2022年12月14日09点30分。
十、具体条款详见本次的《莆田市荔城区溪白片区(含总部经济区)安置区B区、C区、D区第一至二层商业街的工具间招租项目(重新招标)竞价须知》、《莆田市荔城区溪白片区(含总部经济区)安置区B区、C区、D区第一至二层商业街的工具间招租项目(重新招标)租赁合同》。
十一、招租人联系方式:
名称:荔城区西天尾镇溪白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卓先生联系电话:137*****333
十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4-*******/185*****006
邮箱:fjys10@163.com
报名联系电话:185*****003(微信同号)
荔城区西天尾镇溪白社区居民委员会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2日 2022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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