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对接应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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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对接应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对接应用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1年5月28日,最高检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在检察工作网上线运行并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对接相关工作的通知》,为切实满足司法办案需求,就信访系统在检察工作网上线运行并与业务系统对接在4个省份试点基础上,调研其他省份业务系统部署环境,要求各省级院尽快与研发单位上海聚微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联系沟通,做好信访信息系统2.0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的对接和应用工作。2022年5月11日,最高检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网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与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2.0对接和应用工作的提示》,要求各省级院加快推进和快速实现信访系统与业务系统的对接和应用,并明确内蒙古、安徽、江西、广西、宁夏、吉林、河北、湖北、湖南、甘肃、海南已完成对接工作或正在对接工作中,其余省份对接工作进展缓慢,要求尚未完成对接工作的省级院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对接工作进程,力争6月底前实现对接或者启动对接工作。为积极做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的对接和应用,市院第九检察部与市院检察技术部多次与研发单位上海聚微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联系沟通,参照上海聚微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关于对接工作报价表具体内容,两个系统对接所用的信访协同工作平台的设备费用和运维费用合计83.4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83.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2021年5月28日,最高检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在检察工作网上线运行并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对接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网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与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2.0对接和应用工作的提示》有关要求,信访信息系统2.0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的对接和应用工作所需设备和运维的研发单位是上海聚微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故该项目供应商具备单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聚微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66号光大会展中心B座2708室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04日至2022年12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368号
联系电话:02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2-********转281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覃老师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电话:022-********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2022年12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系统 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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